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林巨广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林巨广先生、刘蕾女士、申启乡先生、汤东华先生、常培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1提名林巨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提名刘蕾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提名申启乡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4提名汤东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5提名常培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曾志刚先生、朱进先生、张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1提名曾志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提名朱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3提名张婷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103名激励对象办理107.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关联董事王淑旺先生、申启乡先生、汤东华先生、马文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6年5月18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9.95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
关联董事王淑旺先生、申启乡先生、汤东华先生、马文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8、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有2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4.1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有3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因此需作废处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5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7万股。
关联董事王淑旺先生、申启乡先生、汤东华先生、马文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号)同意注册,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8,436,816.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63,183.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877,060.29元;(2)公司将“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6,881,669.8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公司将“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结余募集资金23,548,795.2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收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13,649.52元;(5)收到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427,963.20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64,800,610.59元,具体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城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动力”)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2026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877,060.29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23,581,900.77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6年半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6年1月29日,公司将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6,881,669.8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6年1月30日,公司将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3,548,795.2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6年半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12,939,176.27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通用工业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本期投入金额为-2,910,000.00元,主要系项目建设终止,前期预付的设备款退回。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5名董事为非独立董事,3名董事为独立董事,1名董事为职工代表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林巨广先生、刘蕾女士、申启乡先生、汤东华先生、常培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曾志刚先生、朱进先生、张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未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承诺将尽快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学习证明,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志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巨广:男,1963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1988年至2020年5月任合肥工业大学教师;1991年至2002年任合肥工业大学汽车装备工程技术研究所所长;2002年至2005年任合肥工业大学科研处副处长;2005年至2012年3月任安徽巨一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20年4月任安徽巨一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24年4月任一巨自动化装备(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2023年4月任苏州巨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25年7月任合肥巨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兼任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合肥道一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巨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60%,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刘蕾女士及股东合肥道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林巨广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刘蕾:女,1979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博士。2004年至2005年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至2020年4月任安徽巨一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助理、机器人技术与装备部部长、市场经营部部长、项目质量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23年9月任合肥道一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至2025年6月任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兼任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蕾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79%。同时,刘蕾女士持有公司股东合肥道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出资份额,通过合肥道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蕾女士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林巨广先生及股东合肥道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刘蕾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申启乡:男,1984年4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至2020年4月任安徽巨一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机器人技术与装备部部长,白车身事业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兼任合肥巨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启乡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同时持有公司股东合肥道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出资份额,通过合肥道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汤东华:男,198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硕士学历。2010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BIW事业部研发部部长、技术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东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3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03%,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常培沛:男,1985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7年至2008年,担任天津市大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计;2008年9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财务部会计、科长助理、副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财务负责人助理。2020年4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监,代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现兼任合肥道一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合肥巨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培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曾志刚:男,1965年5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本科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2008年5月至2022年12月,深圳天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2023年1月至今,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5年12月至2018年11月,担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2022年10月,担任广东大雅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4年7月,担任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2025年4月,担任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2025年6月,担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2025年12月,担任深圳市万佳安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志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朱进:男,1978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2月至今,任职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曾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课题、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授权发明专利十余项,发表学术论文六十余篇,出版学术专著一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婷:女,1980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社会学专业博士(在读)。2002年8月至2005年3月,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05年3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任剑桥大学访问学者-讲师;2016年4月至2022年4月,任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部主任,兼任西交利物浦大学客座教授及家族传承硕士生导师,司法部涉外领军人才,出版多部学术著作,多次获得律师相关奖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婷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有2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4.1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二)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有3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因此需作废处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5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27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授予价格调整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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