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等高风险交易,但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二)交易金额
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等高风险交易。
(五)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操作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出现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三)违约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公司财经管理部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五)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等高风险交易。公司在充分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5日
至2026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现场方式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需在2026年9月1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2249007
邮箱:ir@jee-cn.com
联系人:王淑旺、沈红叶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并在“投票数”中明确具体的投票数量。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公司代码:688162 公司简称:巨一科技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中详细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修订稿)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一科技”)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9.95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6月22日为股权登记日,以当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方法进行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结合公司已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9.95-0.20=19.75元/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9.95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授予价格调整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淑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王淑旺先生作为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淑旺:男,1978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博士。2004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合肥工业大学教师,2005年1月至2020年4月任安徽巨一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助理、自动化生产线装备部副部长、技术研发管理部部长、白车身事业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现兼任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合肥道一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淑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6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7.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72.3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35.50万股)。
●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共计10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107.8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337万股,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2.454%;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71万股,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0.517%。
3、授予人数:首次授予149人,预留授予4人。
4、授予价格:20.1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向14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37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5月15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71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修订稿)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29日,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5月29日进入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5月15日,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5月15日进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07.80万股,其中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03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2.3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4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50万股,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万股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103名激励对象办理107.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29日。
(二)归属数量:72.30万股。
(三)归属人数:103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9.7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5年5月15日。
(二)归属数量:35.50万股。
(三)归属人数:4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9.7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10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07.80万股。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自查,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授予价格调整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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