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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向14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981,415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1.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6,889,989.5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45,107.1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8754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6年6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2021年9月,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工商银行昌江支行、海南银行、中信银行海口分行及招商银行海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交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10月,鉴于公司保荐机构的更换,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交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6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4,116,184.84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93,518,002.7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6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4号)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75,689.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4.51万元,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发行预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4年3月8日,公司将原计划用于石碌铁矿-120m~-360m中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的8,000.00万元募集资金调整用于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支出,以加快推进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注3: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石碌铁矿地采中段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石碌铁矿-120m~-360m中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3月底。

  注4: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4年实现单体焙烧炉投料试车成功并于当年8月结项,截至目前还在推进焙烧炉系统与原有选矿系统的全流程贯通,尚未实际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78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由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87,330,402.33 元(未经审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有关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984,509,351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5,544,865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 1,978,964,486股,以此计算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8,317,158.88 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7%。

  2026年上半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64,038,295.8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222,355,454.77 元,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2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注销”)金额为75,005,866.8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注销金额合计为 233,323,025.77 元,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35%。

  本次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已取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前提条件、金额上限限制的前提下,决定是否实施中期现金分红及具体的分红方案,并在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后实施该分红方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且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的授权范围内。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7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复星财务公司2026年上半年的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复星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复星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复星财务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并于2011年7月7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同年12月正式开业。截至2026年6月30日,复星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1.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 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 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 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 从事同业拆借;

  7.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 办理成员单位产品消费信贷;

  9. 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1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复星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复星财务公司已按照《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复星财务公司组织结构情况如下:

  复星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两个专门委员会,即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其高管团队由1名总经理、2名副总经理和2名总经理助理组成,现有12个职能部门。

  复星财务公司将加强部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审计、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截至2026年6月30日,复星财务公司已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并形成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复星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内审部门对其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监督,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项目责任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经营活动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复星财务公司对信贷资产、投资等风险类资产进行五级分类,真实反映风险资产状况,为计提资产损失准备提供依据,并按分类结果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三)风险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复星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健全的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复星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拆借业务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复星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复星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复星财务公司结算平台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2、信贷业务控制

  复星财务公司严格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成员单位认定的规定,明确贷款对象仅限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内成员单位,以及购买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客户。为防范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复星财务公司围绕信贷政策、授信管理、审批权限、资产分类等方面制定信贷业务决策机制和规章制度,并根据信贷业务特点,针对不同业务品种制定了具体管理办法以及内控手册,在制度层面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同时,复星财务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贷款审查审核程序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并已严格落实执行。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复星财务公司严格遵守前中后台分离原则,通过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组织架构,确保不相容岗位有效分离,包括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发放有效分离,交易、风险、结算有效分离,经办、风控、财务有效分离;起到岗位职责明确,相互制约,有效制衡作用。

  3、投资业务

  复星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开展对外投资业务。为确保规范实施投资业务,复星财务公司已建立有关投资业务的决策机制,划分审批权限,制定交易对手管理和具体业务开展的规章制度及内控手册,为投资业务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的运行,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

  复星财务公司投资业务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复星财务公司设立由上而下多层级组成的业务组织体系以及有权审批人审批制,实行投资决策、运营操作、资金管理、风险监控、稽核审计相分离的制度。

  复星财务公司审慎开展投资业务,按照投资规模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风险限额,合理设定止损点,不断加强投资业务风险管控能力,业务投向均符合政策、监管导向。

  4、内部审计控制

  复星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由监事会监督的稽核审计部门,负责对其内控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及时报告审计发现问题,并监督整改。复星财务公司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及评价工作,并由稽核审计部落实审计意见。

  5、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

  复星财务公司已制定内控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复星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针对其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经营安全风险、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控,分析评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内外部重大风险信息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负责监管机构的日常及现场检查的组织联络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全面风险控制管理体系,督促和组织开展各部门规章制度的梳理和完善,并对业务程序进行风险审核和评价。

  6、信息系统控制

  复星财务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复星财务公司已构建自主可控、安全稳定、相互协同、独立松耦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复星财务公司致力于贯彻监管数据治理指引的要求,规划数字化建设的愿景,搭建统一监管数据报送平台,逐步实现数据集中和共享,为业务开展提供信息化支撑服务。

  此外,复星财务公司坚持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其在信息科技管理、信息技术应用、信息系统生产运行等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管理缺陷等原因而产生的各类风险的管控力度。与此同时,复星财务公司明确信息科技风险事件分级标准,建立常态化的信息科技风险识别、监测和管控机制。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复星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复星财务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能够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投资方面制定相应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机制,审慎开展投资业务。复星财务公司在管理上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复星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复星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二)复星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复星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复星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与复星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并在经本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由复星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在复星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并口径)为人民币33,811.90万元,占本公司存款余额(合并口径)的12.29%;本公司在财务公司无贷款余额(合并口径)。

  本公司在复星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本公司2026年上半年在复星财务公司存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且复星财务公司给本公司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平台和信贷资金支持,2026年上半年未发生复星财务公司因现金及信贷头寸不足而延期支付的情况,可满足本公司的重大经营支出。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制定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将每半年通过查验财务公司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并审阅复星财务公司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复星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复星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第6号)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综上,根据对复星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未发现复星财务公司存在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的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01969                                       公司简称:海南矿业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544,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8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2026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74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石碌铁矿地采中段建设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石碌铁矿-120m~-360m中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地采中段建设项目”)

  ●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地采中段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6年9月底延长至2027年3月底。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联合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向14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981,415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1.3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6,889,989.5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45,107.1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8754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4年3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为加快推进磁化焙烧技改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原计划用于地采中段采矿项目支出的部分募集资金(计8,000万元人民币)调整用于磁化焙烧技改项目支出,调整后地采中段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7,617.34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地采中段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地采中段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项目延期的情况

  地采中段建设项目于2020年6月开始建设,截至2026年6月末,项目掘进工程已完成28,639.8米,剩余约2,000米;其中,-360m水平小环已达到可使用状态,-240米、-360米水平变电所安装工程已完工;-360m水平大环、综合变电所、保秀变电所、4#防水闸门、卸载站、机修硐室等铺轨工程仍在有序推进,整体井巷工程掘进进度约为93.54%。

  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地采中段建设项目系为匹配石碌铁矿降段生产需求而建设的工程。根据石碌铁矿分公司地采生产安排,计划于2027年一季度完成溜井封堵后开始正式降段生产。为实现地采中段建设项目和降段生产的有序衔接,减少该项目竣工至实际投用期间的维护成本,在主要工程已建设完成的前提下,公司拟适当控制项目推进节奏,将部分辅助工程的完工时间和部分设备安装工期适度推迟,以确保项目建成后可在短期内投入生产使用。

  (三)为保障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项目投用时间节点及溜井封堵的作业计划,科学合理编排后续工程施工网络计划,通过周监理例会、月度工程例会等形式,对项目进度准确控制,及时解决影响项目实施进展的问题,做好人力、物力等资源协调配置,确保工程在溜井封堵结束前完工,及时衔接降段生产。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作出的审慎、合理调整,未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规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本次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监管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石碌铁矿地采中段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地采中段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3月底。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综上,联合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79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以上调整外,因新增条款导致的序号调整等不再逐条列示。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上述修订的制度中,1-3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上述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83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日(星期二) 10:3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至8月3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hnmining@hnmini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5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1日(星期二)10:30-11:3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日(星期二) 10:3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裁:滕磊先生

  独立董事:胡亚玲女士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何婧女士

  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朱彤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1日(星期二)10:3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至8月3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hnmining@hnmini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海南矿业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7482025

  邮箱:hnmining@hnmin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77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审议程序: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情况,交易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26年度部分交易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并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根据执行进度及实际业务需求,增加与Kodal Minerals PLC(以下简称“KOD”)、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海钢集团及其附属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除上述额度增加外,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调剂、统计口径均不发生变化。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KOD

  

  注:2025年9月,KOD宣布年度报告截止日从3月31日变更为12月31日,故其2025年度的报告为2025年3月-2025年12月九个月期间的经营业绩。

  2、海钢集团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业务往来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基于业务需要,预计2026年度在原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范围内,增加向关联方采购服务、产品、商品、原材料及租入资产等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和定价原则与2026年年度预计的约定保持一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关联方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关联方可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运营中的不时需求,关联方对于该等产品及服务的供应/提供可为公司提供更多替代选择。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此外,租入资产系主要用作公司日常经营之场所。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二)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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