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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6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920045        证券简称:蘅东光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建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丽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丽萍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及变化情况简介

  (一)主营业务概要

  公司聚焦于光通信领域无源光器件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公司无源光器件产品主要用于满足数据中心(包括AI数据中心)与电信领域,可实现数据中心内部互连(DCN)、数据中心间互连(DCI)、数通光模块内连、通信设备内连、电信中心机房内互连(C/O)等应用场景的连接需求。此外,公司生产的光纤柔性线路产品、超工业级无源内连光器件等无源光器件产品还能够满足超级计算机内连、超工业级光模块内连等特殊应用场景的连接需求。

  图:数据中心领域公司产品线布局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商业模式

  公司无源光器件产品主要包括光纤连接器、光纤柔性线路产品、配线管理产品、高速直连铜缆等无源光纤布线产品以及常规多模无源内连光器件、常规单模无源内连光器件、硅光无源内连光器件、CPO/NPO无源内连光器件等无源内连光器件产品。公司配套产品主要包括光缆、注塑零部件和钣金类产品。

  根据自身业务特点与市场需求,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含VMI寄售)对境内外客户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无源光器件产品的销售。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突出的技术能力与快速响应能力,公司与数据中心无源光纤布线解决方案商、光模块制造商等下游全球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采购模式为直接采购,主要原材料包括光缆原材料(含光纤、芳纶丝等)、光缆、连接器插芯、连接器散件等,公司依据客户订单需求以及市场供需情况确定采购计划,确保原材料稳定供应并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控制采购成本。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由于无源光器件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不同客户对产品的长度、光纤芯数、端口类型等规格参数和制造工艺要求存在差异,因此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制定排产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主要产品较上年度没有变化。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锐创实业为锐发贸易持股100%的子公司,锐发贸易、锐创实业均为陈建伟实际控制的企业。

  2、蕾果咨询、蓓蕾咨询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公司董事、总经理贺莉。

  3、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深创投控制的企业。深圳市红土创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红土创客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创客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深创投控制的企业。

  4、招商证券资管-招商银行-招商资管蘅东光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招证冠智新能源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锐发贸易直接持有公司38.02%的股份,通过锐创实业间接持有公司17.42%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5.4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建伟。陈建伟持有控股股东锐发贸易70%股权,通过锐发贸易间接持有公司26.62%的股份;锐创实业是锐发贸易持股100%的子公司,陈建伟通过锐创实业间接持有公司12.19%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38.81%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5.44%的表决权。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9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不适用。

  3.2 其他事项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受限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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