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6-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33.50万股,发行价格为14.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8.71万元,扣除13,436.71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572.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0月2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576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秉持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专款专用的基本原则使用募集资金。但是在募投项目实施中,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存在实际困难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一)公司员工的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各项税费均通过统一银行账户批量支付或银行托收,募投项目对应部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存在实际困难。
(二)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无法通过网银付款,专户资金支出需线下银行柜面办理,小额频繁的支付存在实际困难。
(三)公司的材料、外包服务、水电煤服务等采购项目采取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募投项目与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四)境外购置设备等费用因涉及外汇、税收等情形通过专户直接支付存在实际困难。
综上所述,基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为符合相关部门管理要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对于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存在实际困难的情形,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并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实施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建立明细台账,统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6-039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朝晖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四)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五) 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6-043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溪路1188号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1日
至2026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10日9:00-17:00,以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9月10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溪路1188号三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日应不迟于2026年9月10日,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溪路1188号
邮编:201204
电话:17757356107
联系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107 公司简称:上海汽配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6-042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20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60人次、纪律处分25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贤斌,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艺云,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朱俊峰,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要求、繁简程度、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费用为105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变化不超过20%,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同时具有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6-040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上海汽配公司”)将2026年度1-6月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3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23元,共计募集资金120,008.7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900.78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9,107.9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35.93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6,572.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76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利特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浙江海利特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海利特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实现公司内部研发实验试制流程一体化,推动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对提高公司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为公司可持续经营和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但不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可以缓解短期偿债压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流动资金需求,但不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此外,根据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3.1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23.14万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同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金融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七、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度1-6月
编制单位: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910万根汽车空调管路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目搬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扩产工作仍在进行中,2026年度1-6月实现效益5,437.66万元
[注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490万根燃油分配管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目中的扩产部分按照计划有序推进中,2026年度1-6月实现效益1,198.85万元
[注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已全部投入完毕,结余募集资金(含息)为0元
[注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含息)用于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910万根汽车空调管路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目并已转入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注5]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对部分实施内容进行变更,将原项目实施内容中的研发内容与部分软硬件设备配置进行优化调整,本次变更后,原项目结余资金将用于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的研发课题开展以及与调整后研发方向相匹配的软硬件设备采购等。研发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12月,该议案已经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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