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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8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82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2026年上半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91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639,31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50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53,212,797.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10,546,338.01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342,666,458.99元。

  截止2024年2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4]001100009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初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最新修订稿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2024年1月,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大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实施项目子公司怀来智慧云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云港”)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碑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4年2月,公司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智慧云港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碑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6年5月,公司已办理完毕存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大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剩余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账户不再使用,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及保荐人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6年6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终止协议,同时,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平安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怀来智慧云港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碑店支行及平安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保荐机构和上述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金额为30,000,000.00元。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被冻结、质押或担保等使用受限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并相应执行。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表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京北云计算软件研发中心项目-算力中心(一期)2026年6月30日投产,报告期内未产生经济效益,本期未核算其项目收益。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87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无偿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担保人曲宁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曲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6,188,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曲宁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核查,曲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项下,已发生的授信金额为19,000.00万元,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 2026年3-5月,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总计签署额度币种为人民币4,848.97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和人民币151.03万元的《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提供保证担保;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从2026年3月16日起至2027年3月16日,具体额度业务种类: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

  2. 2026年6月8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额度币种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从2026年6月8日起至2029年6月7日,具体额度业务种类: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

  3. 2026年6月12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协议》,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限:从2026年6月12日起至2027年2月3日,本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为循环额度,具体额度业务种类:信用证开证。

  4. 2026年6月29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限:从2026年6月29日起至2027年6月28日,本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为循环额度,具体额度业务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截至2026年6月30日,除上述项下新发生金额外,以前年度存续授信金额为37,430.00万元。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项下,已发生的担保或反担保金额为23,000.00万元,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于2026年3月19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签署《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提供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

  (2)保证人:曲宁先生

  (3)债务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限额:8,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保证担保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7)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于2026年6月8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按合同约定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2)保证人:曲宁先生

  (3)债务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余额:10,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系统内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担保物保管/维护/维修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亿元整。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7)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于2026年6月12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按合同约定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保证人:曲宁先生

  (3)债务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余额:4,4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担保期间: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担保合同项下的授信合同尚未发生借款,已发生的担保金额为0。

  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于2026年6月29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按合同约定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保证人:曲宁先生

  (3)债务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余额:5,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7)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2026年6月30日,除上述项下新发生金额外,以前年度存续担保或反担保金额为38,43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或反担保,解决了公司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此外,以上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

  (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综合授信合同》;

  (四)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五)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综合授信协议》;

  (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综合授信合同》;

  (八)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78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确认收悉。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赵永志先生、刘云淮先生、赵西卜先生、石静霞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曲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 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办理26.176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关联董事姚巍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1.7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1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达到100%归属比例,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383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董事会同意作废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4.0835万股。

  关联董事姚巍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业绩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进入归属期后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105.305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关联董事姚巍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7.7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2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达到100%归属比例,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5.09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董事会同意作废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2.7950万股。

  关联董事姚巍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一)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79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2026年8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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