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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26.1765万股

  2.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2人

  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向预留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办理26.17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后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7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682.2836万股的1.50%。其中首次授予56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682.2836万股的1.20%,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1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682.2836万股的0.3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80元。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1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6个月。

  7.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8.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②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2027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归母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当年度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6日,公司已通过官网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2023年12月16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12月22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12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21名激励对象56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4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36名激励对象14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7.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度-2027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及对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同时将激励计划监督机构调整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应条款。2025年9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8.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8.4833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7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3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7.1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4.8001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另,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B,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100%归属比例,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3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1.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1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达到100%归属比例,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383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办理26.176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为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4月17日,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8月17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相关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将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6-084)。

  三、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4年4月17日

  (二)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26.1765万股

  (三)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22人

  (四)预留授予价格:7.80元/股

  (五)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22名激励对象办理26.176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85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105.3050万股

  2.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9人

  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向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105.30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3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190.8216万股的0.60%。其中首次授予2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190.8216万股的0.48%,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6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190.8216万股的0.1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0.98元。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6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7.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A.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B.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8.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2026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②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6-2027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归母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当年度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已通过官网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9月9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9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9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45名激励对象238.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5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11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5名激励对象59.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因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基于审慎原则,该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85)。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2025年9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前述1名激励对象拟获授的本激励计划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6人调整为45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0.00万股调整为238.50万股。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由60.00万股调整为59.50万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300.00万股调整为298.00万股。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7.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2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达到100%归属比例,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09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业绩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进入归属期后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105.305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9日,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9月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业绩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授权,同意在进入归属期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相关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将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6-084)。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9日

  (二)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105.3050万股

  (三)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39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10.98元/股

  (五)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在进入归属期后为39名激励对象办理105.305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8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在线”或“公司”)2026年度的现金管理事项所履行的审议批准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3.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公司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1.4亿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公司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使用不超过0.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资金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止,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四)公司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了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通过。

  (五)公司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子公司负责人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六)公司2026年2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了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通过。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决议,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2026年半年度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注:赎回情况为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状态。

  首都在线于2025年4月30日与民生银行续签订《协定存款合同》,该合同对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部分存款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存款按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该合同于2026年4月30日到期,并于2026年4月30日续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56,427.52元,账户余额为676,555.63元。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前述决议,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2026年半年度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注:赎回情况为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状态。

  子公司广州首云智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首云智算”)于2025年6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口支行续签订《C+组合存款协议》,对超过签约账号留存金额三个月以上存款部分按照招行挂牌利率计息。该协议于2026年6月28日到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245.00 元,账户余额为499,069.52元。

  首都在线于2025年7月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续签订《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对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合同于2026年7月1日到期,并于7月3日续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14,545.69元,账户余额为15,328,645.44元。

  子公司北京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宽志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合同均于2026年7月2日到期,并于7月3日续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分别为1,194.59元、2,622.99元,账户余额分别为6,186,708.96元、71,998.89元。

  首都在线于2025年7月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合同于2026年7月1日到期,并于7月2日续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5,853.82元,账户余额为22,834.13元。

  首都在线于2025年4月3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续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约定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率计息,该协议于2026年4月29日到期,并于5月7日续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1,337.23元,账户余额为276,838.63元。

  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合同于2026年7月1日到期,并于7月6日续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564.46元,账户余额为584,800.06元。

  首都在线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合同将于2026年8月11日到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5,003.71元,账户余额为654,435.26元。

  首都在线和子公司中瑞云祥、乾云时代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日续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对签约账户项下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存款按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合同分别于2026年7月10日和2026年7月2日到期,其中首都在线于7月10日,中瑞云祥和乾云时代于7月3日分别续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分别为18,307.22元、9,310.86元、2,184.98元。账户余额分别为21,094,722.99元、4,083,216.83元、2,246,231.83元。

  子公司乾云时代于2026年6月1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157.52元,账户余额为272,739.46元。

  首都在线于2025年4月3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续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约定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率计息,该协议于2026年4月29日到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890.73元,账户余额为318,954.56元。

  首都在线于2025年5月8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率计息。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5,916.28元,账户余额为76,856.29元。

  中嘉和信于2025年5月23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续签《协定存款合同》,对签约账户项下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存款按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该合同于2026年5月23日到期,并于5月23日续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60,690.59元。账户余额为1,714,805.03元。

  中嘉和信于2025年4月25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续签《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普通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符合增值服务条件的资金,计入增值本金并计算增值利息,该协议于2026年4月24日到期,并于4月29日续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 52,995.47元。账户余额为  10,509,294.70元。

  二、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签约金融机构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负责人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管理。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2.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上述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 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保持稳健的资金增值理念,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

  5.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现金管理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收益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一)现金管理产品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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