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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6-040

  转债代码:113067        转债简称:燃23转债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项目投资内容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二期扩建工程”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5月31日。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3]1354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或“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向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张,每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752,830.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0,247,169.8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3年8月2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406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公司战略规划及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等情况,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项目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二期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储备库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8年5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储备库二期项目实施地点毗邻海岸,工程进度受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较大。同时,受实施期间在选址范围内超高压输油管线改迁难度大以及行政审批流程相对复杂等因素的影响,整体建设推进节奏较原计划有所放缓。公司在稳步开展场地平整、设备采购、安装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审慎采取了分批次建设储罐的方式,该方式有利于公司提升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持续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项目长期投资价值,切实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储备库二期项目做延期调整。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二期扩建工程”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8年5月31日。

  (三)公司为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全面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督,规范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公司将密切跟踪行业市场环境、发展趋势及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审慎开展资金投入,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问题,保障募投项目能够按期完成。

  四、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一)项目的必要性

  一是落实国家天然气储备要求、保障深圳市能源供应安全的需要。近年来,能源安全问题愈发突出,国家要求提高油气储备能力,统筹推进储备设施建设。深圳市天然气资源主要来自进口,对外依存度高,对天然气储备的需求更为迫切。项目建设期间,国际地缘冲突导致国际油气供应出现结构性中断,深圳市的能源供应安全需求依旧旺盛。

  二是满足深圳市天然气调峰的需要。公司目前主要与中石油、中石化及广东大鹏签订长期“照付不议”或年度购气协议,其供气气量具有较强的计划性,但下游用户用气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如遇到下游用户用气量短期内激增的情况,可能出现不能稳定供气的风险。项目建设期间,深圳市未新建其他天然气储备与调峰设施,天然气调峰能力仍存缺口。

  三是满足深圳市能源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深圳能源需求总量持续提升,然而深圳本地能源资源匮乏,能源需求增长与资源短缺的矛盾日渐突出。据统计,十四五期间,深圳市天然气消费量年复合增速约6%,能源需求仍在增长。

  四是满足推动深圳燃气产业链延伸的需要。公司在“十四五”期间,已经形成了“燃气+清洁能源”的双主业战略布局,当前,公司发展战略未发生重大改变,仍将围绕天然气产业链上下游开展战略布局,储备库二期项目是加快燃气资源板块发展的战略性支撑项目,战略需求依旧迫切。

  (二)项目的可行性

  一是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规划。储备库二期项目建设条件完备,规划符合环保、安全相关法规要求,已列入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深圳市重大项目计划,项目建设期间,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未出现重大变化,项目相关环境、土地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和批复未发生重大变化,储备库二期项目仍然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相关规划。

  二是项目具备良好的技术及人才储备。公司在储备库一期项目中培育了多名应急储备调峰库技术和管理人才,并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为储备库二期项目提供了良好的人员和技术保障。项目建设期间,公司持续做大燃气资源板块业务,进一步夯实储备库二期人才储备和成熟运营经验。

  三是项目部分设施已经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储备库二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座16万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储罐、LNG气化外输系统及相应的辅助生产设施,其中储罐气升顶工作是大型LNG储罐建设中技术难度最高、工艺最复杂、安全风险最大的关键工序之一。公司已于2026年6月完成其中一座储罐的气升顶工作,正稳步推进另一个储罐的建设工作,该项目仍然具备技术可行性。

  (三)项目预计效益

  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天然气全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预计本次项目延期对该募投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论证结论

  综上所述,储备库二期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将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跟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积极协调相关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以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公司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保障项目实施的安全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二期扩建工程”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8年5月31日。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深圳燃气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材料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关于深圳燃气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6-038

  转债代码:113067        转债简称:燃23转债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现场表决12名、通讯表决1名(阳杰董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王文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深圳燃气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三、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6-039

  转债代码:113067        转债简称:燃23转债

  深圳燃气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3]1354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或“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向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张,每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752,830.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0,247,169.8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3年8月2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40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

  2023年8月10日,深圳燃气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0月28日,深圳燃气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10月28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49,455.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10月28日,深圳燃气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金额为人民币65,000.0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表内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代码:601139                                公司简称:深圳燃气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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