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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6-042

  转债代码:113067        转债简称:燃23转债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16:30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鉴于2026年8月25日下午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10日通知。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现场表决12名,通讯表决1名(阳杰董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王文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文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黄维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三、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王文杰、黄维义、阳杰、石澜、居学成,王文杰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马莉、周衡翔、刘晓琴、李耀,马莉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居学成、谢文春、张斌、李耀,居学成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张斌、杨军、马莉、刘晓琴,张斌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四、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阳杰先生任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安全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杨光先生、张文河先生、王文想先生任公司副总裁;同意张文河先生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同意聘丛述峰先生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夏卫国先生任公司安全总监候选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杨玺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郭鋆辉先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八、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会计稽核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一、二、三的相关董事简历详见《深圳燃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议案四、五、六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简历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简  历

  阳杰,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历任深圳市接待办秘书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深圳市应急指挥中心主任科员、副处长,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处长、调研员、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2019年1月至2024年12月任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202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杨光,男,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裁。历任公司发展部部长、输配分公司总经理、建设分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秘书处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张文河,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以及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其间:2015年2月至2017年12月,兼任纪检监察室(综合监督部)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王文想,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裁。历任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输配分公司副总经理兼注册安全主任,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安全设备管理部总经理、党群工作部总经理、组织人事部部长。2020年4月至2024年3月任公司安全总监。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杨玺,男,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历任公司财务部结算中心副主任、主任,华安公司财务部部长、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2023年9月至2025年9月兼任公司首席合规官。

  丛述峰,男,中国国籍,1972年生,大学学历,会计师,现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1995年7月至2000年12月,历任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费用会计、财务部部长助理。2001年1月至2004年11月,任深圳市三九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11月至2023年6月,历任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财务总监、财务副总裁。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

  夏卫国,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任公司安全总监。历任南山管道燃气公司营业所所长、服务部副部长、安技部部长,管网分公司安技部部长,输配分公司安技部部长,宣城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任公司组织人事部部长,其中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兼任公司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人民武装部)主任。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安全总监。

  郭鋆辉,男,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金融硕士,高级经济师,CFA。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资本运营经理。2013年进入公司参加工作,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资本运营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营经理。2026年7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第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文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列席12人,阳杰董事因公务出差未列席。

  2、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其他高管2人列席会议,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角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晓驰、王成昊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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