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48 证券简称:锡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实施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基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及《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3248 公司简称:锡华科技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6年上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48 证券简称:锡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投资者权益,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则(2025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要求,现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102号文《关于同意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股,发行价格10.10元/股,共募集资金1,01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4,234,329.5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5,765,670.46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12月18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132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其他-具体说明”为公司发行费用相关印花税,金额为231,499.29元,已于2026年1月20日以自有资金支付。鉴于公司未在6个月内完成上述置换,该笔发行费用公司不再置换。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商业银行签订多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江苏锡华铸造有限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报告期内,公司置换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0,469.75万元,置换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739.91万元(不含税)。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包含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预先支付归属于募投项目金额。
证券代码:603248 证券简称:锡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通过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荣正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状况与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监管规定,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闲置募集资金管理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完备,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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