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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0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并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基于谨慎性原则,补充确认公司前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事项;同时,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办理该业务,有效期12个月,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本息自动归还至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并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五)审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

  为规范重大事项内部报告机制,明晰报告职责与程序,强化内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现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予以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行动方案的践行情况。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三)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等级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障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5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合理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理财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同意,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及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12.5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88580                                        公司简称:伟思医疗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3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86,6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58元,共募集资金1,154,716,955.86元,扣除应付发行费用91,729,995.1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2,986,960.68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为596,126,960.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07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初始到账净额为人民币1,077,236,580.16元,剩余应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249,619.48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62,986,960.68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25,347,317.69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090,273,811.62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76,897,758.59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4,537,401.58元。

  2026年半年度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7月15日会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龙蟠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存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专项账户(账号:0162230000002088)予以销户,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募集资金账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86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并扣除相关手续费支出后金额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研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伟思研创将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2、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5月16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7月1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三、202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及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前期已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了银行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事项予以补充确认。

  同时,为持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上述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及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本息将自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七天通知存款余额11,50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最终实际划转的金额为100,018,339.34元。

  1、超募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累计投入超募资金大于超募资金金额的部分为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831.90万元,投入进度已达100%。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银行账号:125904247710802)进行注销,最终实际划转时点账户结余金额为人民币3,613.33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全部使用完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537.42万元,投入进度已达104.12%。鉴于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项目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已经使用完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32.69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同时存放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金,公司决定继续使用该募集资金专户。待“信息化建设项目”后续完成结项后,公司将及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因在“康复设备组装调试”和“信息化建设”两个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精细化管理有效控制了成本,加之闲置资金理财收益贡献,故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产生节余资金,公司决定将这两个项目正式结项,并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资源配置并支持日常业务发展。最终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有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变更“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及投资结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7,486.00万元,利用自有场地进行装修改造,购置用于自动组装调试、软件装机、监视测量与检验测试相关的设备,以及办公及其他辅助设备,购置自动化组装调试所需配套软件,提升公司产品自主组装和快速供给能力,满足公司主营业务不断增长对产品供应能力的要求。截至2022年5月31日,本项目尚未进行投资,剩余募集资金为7,486.00万元(不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结合“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规划,公司原计划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终止,但经过公司再次讨论后,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认为“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能够涵盖“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具有延续性,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经过公司内部讨论并再次履行决策程序,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主要实施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铁)—“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已完成全部基建工程建设,但目前的内部环境与配套设施,尚未达到可以入驻办公的标准,仍需进一步开展内部装修与办公环境建设,故公司原先办公总部整体搬迁计划相应延期至2025年12月。

  基于上述“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计划延期,以及公司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变更前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变更后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包括募集资金7,486.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伟思医疗,实施地点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实施方式为利用自有场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9月。基于2024年底,公司总部计划将整体由目前办公地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搬迁至“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为提高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和延续性,加快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

  1、实施主体:增加“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后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以伟思研创作为实施主体。

  2、实施地点:增加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铁)——“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后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在“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中实施开展。

  3、实施方式: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购地新建”,后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以“购地新建”方式实施。

  4、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基于目前在建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计划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主要实施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铁)—“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已完成全部基建工程建设,但目前的内部环境与配套设施,尚未达到可以入驻办公的标准,仍需进一步开展内部装修与办公环境建设,故公司原先办公总部整体搬迁计划相应延期至2025年12月。

  基于上述“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计划延期,以及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变更前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变更后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包括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由7,486万调整为7,977.78万元,差额491.78万元为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产生的利息收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并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思医疗”)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及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前期已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了银行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事项予以补充确认。

  同时,为持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上述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及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本息将自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86,66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5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54,716,955.8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91,729,995.1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2,986,960.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7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补充确认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在部分时间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以增加资金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对上述业务进行了专项研讨,认为虽然七天通知存款属于存款类产品,但是考虑到该产品具有一定的理财属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一方面及时办理了该部分七天通知存款的赎回工作,另一方面将上述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办理事项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以作补充确认。截至2026年7月29日,上述七天通知存款相关资金已经全部赎回并自动回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利用上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事项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情况

  (一)授权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标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七天通知存款。

  (三)授权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相关资金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办理银行、明确存款金额、签署相关业务协议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收益分配

  公司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办理的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且发行主体通常提供保本承诺,但并不排除该项业务收益受到市场利率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相关事宜。

  2、公司将遵循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该业务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业务开展合规、资金安全可控。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合作银行,优先选择信誉良好、规模较大、具备充足资金安全保障能力的金融机构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存续状态及资金动向,若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立即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该业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合理预估潜在风险与收益,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及资金使用计划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前期已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了银行七天通知存款业务。该事项有效增加了公司资金收益,未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事项予以补充确认,并同意上述安排。

  同时,公司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存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情形所涉及的资金已经全部赎回,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予以补充确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补充确认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事项无异议。同时,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本次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未违反募投项目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正常经营和募投计划的前提下,通过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伟思医疗使用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并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2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6年年报审计机构和2026年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近日,公司收到天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审计项目合伙人变更情况

  天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吴霆先生为项目合伙人。由于天衡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罗顺华先生接替吴霆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2026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分别为罗顺华先生、项晓昕女士和吴国祥先生。

  二、变更后项目合伙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罗顺华先生,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8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罗顺华先生除2024年3月28日因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三板项目)被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一次之外,未受到过行业协会、政府各监管部门的处罚,也未有过不良职业行为的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罗顺华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6年年报审计和2026年内控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天衡出具的《关于变更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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