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18楼18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1日
至2026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直接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10日9:30-17:3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9月10日17:3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18楼1810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登记的股东请事先与公司前台取得联系,告知办理股东会现场登记事宜,可进入公司所在楼层办理登记。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6年9月10日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发送至邮箱dameng@dameng.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9月10日17:3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自理交通、食宿。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京红女士
电话:027-87788779
电子邮箱:dameng@dameng.com
联系地址: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20楼2012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7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已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2025年度,业务收入16.5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1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3亿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18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08.93亿元,收费总额2.77亿元。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余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通过保密资格培训。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300541)、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91)、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03050),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汤萍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通过保密资格培训。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707),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通过保密资格培训。200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240)、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000988)等20余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大信2025年度外部审计费用为90.0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00万元(含税)。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次聘请大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9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4年至2025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的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9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均较上一期未变化,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大信在担任公司2024年至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为9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6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保额10,00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后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基于审慎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41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4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AC1K2dVxE4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冯裕才先生
董事、总经理:皮宇先生
独立董事:李平女士
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淳先生
财务负责人:孙巍琳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卜京红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AC1K2dVxE4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4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7-87788779
邮箱:dameng@dameng.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88692 公司简称:达梦数据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3,240,0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79,268,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8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方案尚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9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25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5.565万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梦数据”)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定2026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24.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5.56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收到1名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1位激励对象提出问询,经公司核查后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已对该名员工的股权激励资格无异议。除此之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1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3)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4)。
3、202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11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6)。
4、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5、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授予业绩条件
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授予:
①2024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12%,且不低于当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②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且不低于当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③2024年度EVA不低于2亿元。
注: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合并财务报告为准。2.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平均归母净资产;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务利息净支出,其中: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来自于现金流量表附表列示数据,利润总额来源于利润表列示数据,财务利息净支出=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的利息支出-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的利息收入。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计算EOE时应剔除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债转股、会计政策变更等非业务经营事项对归母净资产的影响,该等新增加的归母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3.上述“净利润”系指经审计的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公告的净利润。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它情形,公司符合授予业绩条件,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8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35.5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74元/股。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24.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5.565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25日。
2、预留授予数量:35.565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80人。
4、预留授予价格:124.74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最高者的50%: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234.79元/股;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238.81元/股;
(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246.99元/股;
(4)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249.47元/股。
注: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前1/20/60/120个交易日内,公司若因实施权益分派除权除息而发生股价调整的情形,将相应对除权除息日之前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按照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股票交易均价计算。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96个月。
(2)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3)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鉴于公司根据股价变动情况建立股权激励实际收益调控机制,若上述某一归属期内因公司股权激励实际收益调控机制出现公司需调低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的情形,调低部分可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后续年份进行归属,不受上述归属期间的限制。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结束时,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动失效。
公司将对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归属手续。在上述约定期间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20.00%。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24.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5.565万股。
三、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实质是公司赋予员工在满足可行权条件后以约定价格(授予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员工可获取行权日股票价格高于授予价格的上行收益,但不承担股价下行风险,为一项股票期权,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对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该模型以2026年8月25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37.50元/股(预留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为:3.50年(预期期限=∑每批生效比例×该批预期行权时间)。
3、历史波动率:31.4773%(采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近3.50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528%(采用中债国债最新3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本次激励计划规定如公司发生股票现金分红除息情形,将调整授予价格,按规定取值为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比例进行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1、上述费用不代表最终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和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二)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三)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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