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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6-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141.37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2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000.00万股的1.80%。其中,首次授予67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68%,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3.06%;预留5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3%,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6.94%。

  预留部分的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未在股东会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作废失效。

  (3)授予价格(调整后):13.38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3.38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首次授予人数:54人。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

  (5)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激励对象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8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②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业务单元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确定业务单元层面的归属比例(Y),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执行。若激励对象不参与业务单元考核的,则考核年度已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业务单元层面的归属比例(Y)为100%。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设定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绩效考核归属比例(Z)。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3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曲国霞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11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6)。

  (4)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5)2025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注:1、鉴于公司已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授予价格已相应进行调整。

  2、截至目前,预留部分尚未授予,已自动作废失效。

  (三)本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1.375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4月29日,因此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4月28日届满,已于2026年4月2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激励计划》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年4月29日。

  (二)归属数量:141.375万股。

  (三)归属人数:48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13.38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及格”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4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41.37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1.375万股。本次归属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归属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九、上网公告附件

  1、《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6-033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授予价格由13.89元/股调整为13.3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3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曲国霞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11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6)。

  (四)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五)2025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剩余总股本397,286,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年6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公司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剩余总股本397,286,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年10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1日。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剩余总股本397,286,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6年6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6日。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为:13.89-0.17-0.10-0.24=13.38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系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13.89元/股调整为13.38元/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6-029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可以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6-026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1876号同意注册文件,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414,2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2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2.23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228.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92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存储情况及账户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含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66,429.4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6年半年度,公司以协议存款的形式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购买了协定存款,协定存款利率为0.45%,2026年上半年实现现金管理收益122.28万元;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购买了协定存款,协定存款利率为0.35%,2026年上半年实现现金管理收益9.98万元;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购买了协定存款,协定存款利率为0.45%,2026年上半年实现现金管理收益4.49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协定存款金额共7,747.69万元。

  2026年半年度,公司以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的形式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公司累计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金额67,000.00万元,累计计提投资收益99.39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及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利息收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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