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8月25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王莺妹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本摘要所用简称释义,统一参照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本报告期,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优化资源配置,对整体战略布局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优化:取消子公司永太高新原规划的20万吨电解液项目、6.7万吨液态六氟项目建设;在滨海沿海工业园设立盐城永太投资新建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对永太高新现有年产1.8万吨固态六氟磷酸锂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完成后将形成年产5万吨六氟磷酸锂(固态盐)的生产能力;在永太高新厂区内新增年产5,000吨新型补锂剂项目;在内蒙古永太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VC及配套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14日、2026年6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26年3月6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子公司佛山手心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重庆冠瑜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4月22日作出(2026)渝05清申15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重庆永原盛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5月13日作出(2026)渝05强清37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担任重庆永原盛清算组。法院裁定受理后,本公司自同年5月起将清算工作移交至法院指定的清算组,自此,重庆永原盛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莺妹
董事会批准报出日期: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4号)及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的核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本次募集发行的GDR数量为7,438,900份,发行价格为每份GDR9.41美元,对应的基础证券为37,194,500股公司A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募集资金为70,000,049.00美元,折合人民币502,355,351.65元,扣除为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承销费等发行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25,756,354.78元,募集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476,598,996.87元。上述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7月22日已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080号《验资报告》。
(二)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为:
单位:元
注:其他为前期已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拟不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已在中国银行临海支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临海支行、交通银行台州黄岩支行和花旗银行香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01,234.57元(含利息收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901,234.57元(含利息收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8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 元
注: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100%的资金来源于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前期已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拟不置换的发行费用。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6年6月30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经公司测算,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2026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33,085,876.75元,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应收款项等减值准备共计33,085,876.75元,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具有合理性,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3,085,876.75元,将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33,085,876.75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相关法规和准则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内蒙古永太”)拟与关联方乌海市浙蒙海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蒙海热电”)2026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上述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2、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除关联董事王莺妹女士回避表决外,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此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5年度,内蒙古永太与浙蒙海热电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乌海市浙蒙海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李维伦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主营业务:热力、电力生产、销售;余热利用;电力工程设计及安装检修;热力管网设计及安装;供热技术咨询服务;粉煤灰综合利用;销售:纯净水,石膏产品,煤炭,电力热力设备,电力热力器材,智能设备,供热设备。
(4)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
(5)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浙蒙海热电总资产26,567.93万元,净资产8,001.62万元;2026年1月-6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568.80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蒙海热电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莺妹女士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浙蒙海热电目前尚未正式投入运营,暂无营业收入,但其已具备履行本次交易项下交付义务的能力。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且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本次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子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有利于保障子公司业务稳定运行。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对《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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