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6-08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事项
(1)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①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982.00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0%,行权价格为4.99元/股。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自2025年3月20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止,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3月19日止。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截至2026年3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上述激励对象在报告期内合计行权78.70万份,可行权股份全部行权完毕。
②2026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审议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黄丽辉先生、申成哲先生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鉴于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对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98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827.00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①2025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93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951.68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9%,行权价格为7.12元/股。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自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6年5月15日止。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截至2026年5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上述激励对象在报告期内合计行权52.7650万份,剩余可行权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12万份,公司依照规定已注销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②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413.56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③2026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审议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黄丽辉先生、申成哲先生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鉴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1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12.92万份予以注销。鉴于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对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87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153.22万份予以注销。鉴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5月15日届满,对4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12万份予以注销。共计注销2,879.26万份股票期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鉴于2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4.50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对17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18.099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共计回购注销1,252.599万股限制性股票。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④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
①2026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等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进行了修订、补充及完善。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②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资本市场状况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调整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内容为取消本次交易中配套募集资金部分,除前述调整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方案不变。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等公告。
③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微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已于2026年3月31日届满,同意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9月30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欧菲微电子进行加期评估并出具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6】A0266号,以下简称“《加期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根据《加期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对价进行调整,公司支付前述交易对价的发行股份价格不变,公司支付前述交易对价所发行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交易方案不存在其他调整。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等公告。
④2026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等公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30020号)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分析和研究,对《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进行了修订。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⑤2026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上会稿)》及摘要(上会稿)、《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会议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等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并进行了相应修订。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⑥2026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会议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5次审议会议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定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6年第5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⑦2026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注册稿)》及摘要(注册稿)等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5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本次会议的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将本次交易事项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⑧2026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公司于2026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56号),同意公司向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37,643,46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⑨2026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后,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事宜,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欧菲微电子28.2461%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欧菲微电子已就股权变更事项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⑩2026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及摘要等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6年6月22日受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数量为137,643,466股,新增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6年7月2日。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495,915,216股。本次发行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蔡荣军先生合计持股比例从9.14%被动稀释至8.78%,触及1%整数倍。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事项
①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同意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9年2月26日。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②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6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③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6-085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7,524,11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2元/股。
2021年8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均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专用账户。2021年8月2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90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8月24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19笔(7个特定投资者),金额总计为3,529,999,976.64元。
2021年8月2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2021年8月2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9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8月25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普通股567,524,112股,每股发行价格6.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3,529,999,976.6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412,973.91元且不包括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14,587,002.73元。其中计入股本567,524,112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947,062,890.73元。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137,311,521.92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075,811,323.24元,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1,500,198.68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46,077,743.35元,其中本年度收入净额为412,683.27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23,353,224.16元,其中2026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50,000,000元,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3,353,224.1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董事会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9月23日,公司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8月26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欧菲光学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公明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交通银行深圳翠竹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光明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1,500,198.68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2)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7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3)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4)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6年6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5)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事项。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不存在超募资金。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减20,000万元;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从事智能汽车、VR/AR、工业、医疗、运动相机等领域相关产品的光学镜片和镜头业务。本次拟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20,000万元,变更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5.69%。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
2、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及进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20,000万元、“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375.68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目”,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打造智能化、自动化的光学镜头生产线,提升公司光学镜头产品生产能力。本次拟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55,375.68万元,变更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5.76%。
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6-086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本公告日,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6年6月末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重新估计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情况说明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6月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6年半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842.95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所列明细加计数与汇总数据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
1、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截至2026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52,584.38万元,本次计提坏账准备63.21万元,外币折算差额及核销坏账减少坏账准备7.54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3,168.26万元,本次计提坏账准备58.86万元,外币折算差额减少坏账准备10.39万元。
2、存货的减值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准则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期末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执行减值测试。
公司期初存货跌价准备20,683.79万元,本期计提跌价准备2,720.88万元,因出售、核销等因素导致存货跌价准备减少1,773.70万元,2026年6月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21,630.97万元。
二、本次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市场产品更新换代、产品切换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销售的部分存货,经公司综合评定已无使用价值,做核销处理。2026年半年度核销存货255.84万元,本次核销的存货前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会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842.95万元,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2,842.95万元;因出售、核销等因素导致资产减值准备减少4,189.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398.3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减少1,773.70万元,转销及核销的资产前期已计提减值准备,因此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产生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稳健的会计政策,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有关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6-08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公告编号:2026-084。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85。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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