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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449                                公司简称:联芸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6号)核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或“公司”)2024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1.25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1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125,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58,875,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66,125,0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3,365,759.7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11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4)第0019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11月1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6月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联屹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6,128,518.61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0,501,918.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538,622.53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存款账户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基本存款账户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于2024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总额为人民币161,040,541.09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基本存款账户统一支付及划转募投项目涉及的项目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餐费补贴等薪酬费用,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总额为人民币269,871,450.1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相应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相应资金账户。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6年1-6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联屹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将“联芸科技数据管理芯片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建设总部基地大楼”变更为“购置总部基地大楼”,实施地点仍为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小镇园区,实施主体仍为公司,且公司将对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的场地建设及装修费用、研发费用等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前,“联芸科技数据管理芯片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金额为78,625.2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1,452.14万元;调整后,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为54,169.9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2026年3月25日,该议案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小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本次发行相关预案,在本次发行注册批复有效期内,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等程序。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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