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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6-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上午10:00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4人,实际参加会议4人,会议由董事长何永户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陈伟彬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 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 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建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周建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前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自股东会选举其为公司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新任董事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治理安排,现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调整前人员为:薛林楠、韩冰、黄国铭,其中,薛林楠任主任委员。

  调整后人员为:薛林楠、韩冰、何永户,其中,薛林楠任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调整前人员为:何永户、薛林楠,其中,何永户任主任委员。

  调整后人员为:何永户、薛林楠、黄国铭,其中,何永户任主任委员。

  四、 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向股东会提交审议《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公司拟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报刊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购买董责险的公告》。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研究公司拟定于2026年9月10日下午2:30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3031号汉国城市商业中心5507-09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报刊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简历:

  周建星:男,汉族,1985 年出生,中国籍,大学本科学历。自2018年12月起担任盐城新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4月至 2022年5月担任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6月起担任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5月兼任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26年3月起担任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建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未被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责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新《公司法》对董事履职保障的要求,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指引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 ”)。

  一、 董责险具体保险方案

  1 、投保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4 、保费预算:不超过 3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如续保可根据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调整 )

  5 、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 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公司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保费、赔偿限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确定具体被保险人及其他相关个人主体;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董责险的被保险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6日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年8月26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24)京03执3177号。公司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富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5,000,12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2.99%)于2025年4月24日10时至2025年4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2025年4月25日,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林文杰于2025年04月25日10:32:10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全新好(证券代码000007)45,000,127股股票(无限售流通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人民币390,050,697元。2025年6月9日,林文杰先生送达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泓钧与汉富控股前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相关1.59亿元交易尾款作为全新好相关诉讼仲裁案件所受损失的补偿、赔偿。北京泓钧已就《股份转让协议》和全新好共同作为申请人,汉富控股作为被申请人进行仲裁调解。根据公司与北京泓钧签署的《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北京泓钧同意并赋予全新好拥有数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分配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为确保公司利益,截至本公告日,北京泓钧已委托泓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钧实业”)代汉富控股先行支付公司累计9,5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相关诉讼仲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前述补偿事项剩余补偿款项能否收到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事项后续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2023年8月31日,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广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投资”)收到股东广州合仁实业有限公司关于盈余分配纠纷的起诉状,起诉事由如下:原告为广州合仁实业有限公司,系广博投资持股10%的股东,被告一为深圳市广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二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系广博投资持股90%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诉讼请求:一、请求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至2007年12月31日盈余分配款本金2143606.38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1665508.92元(以本金2143606.38元为基数,自2008年5月2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共计为1325911.06元;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3年9月22日为339597.86元,前述利息合计1665508.92元;最终以实际全部付清之日止计算的为准);二、请求判决被告一向原告赔偿维权费开支损失240000元(包括律师费、担保费等维权费用);三、请求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就第一项、第二项诉讼请求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请求判决由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保全费)。上述诉讼请求第一项至第二项标的合计金额为:4049115.30元。2024年1月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先行调解告知书。2024年12月31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305民初33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广州合仁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025年3月12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法院根据(2023)粤0305民诉前调39953号民事裁定书继续冻结如下财产:1、已继续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广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049115.3元。继续冻结结果为:已实际继续冻结人民币55403.76元,冻结额度为人民币4049115.30元,期限自2025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6日。2、已继续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049115.3元。继续冻结结果为:已实际继续冻结人民币9064.66元,冻结额度为人民币4049115.30元,期限自2025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6日。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粤 03 民终13482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广州合仁实业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公司正在办理相关解封手续。

  3、2025年6月,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通知书》(2025)深国仲受4526号-2及《仲裁申请书》等文件。申请人为广东铭派律师事务所,被申请人是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因《委托代理合同》纠纷,申请人申请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合计约700万元律师费。公司于2026年6月9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25)深国仲裁4526号裁决书,裁决主文如下:(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第二期后续律师费人民币2,6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人民币 2,600,000 元为基数,自2025年4月1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止)。(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97,550 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61,317 元、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36,233 元。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97,550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36,233 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公司已依据裁决书向广东铭派律师事务所支付款项共计人民币 2,733,116.33 元,包括裁决书裁定的律师费、利息、仲裁费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026年7月6日,广东铭派律师事务所已收到款项人民币 2,733,116.33 元,并出具收款确认书。本案件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

  4、2025年8月,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件。原告张嘉豪,被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债权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赔偿费用合计约697.3万元。2026年4月21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5)粵0304民初47192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张嘉豪的全部诉讼请求。2026年4月29日,原告张嘉豪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法院受理后,于2026年7月30日向被上诉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二审开庭通知,告知本案合议庭成员,并传唤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03日参加中院庭审。公司将跟进案件进展并积极应诉,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0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3031号汉国城市商业中心5507-09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应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字样,正式出席会议需向公司提交参会文件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3031号汉国城市商业中心5507-09

  邮政编码:518031

  3、登记时间:2026年9月4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联系邮箱:867904718@qq.com

  联系人:陈伟彬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8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07”,投票简称为“全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1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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