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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9证券简称:华锐精密公告编号:2026-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肖旭凯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 董事会秘书段艳兰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建平、夏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59证券简称:华锐精密公告编号:2026-056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25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旭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时限的要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新增开立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硬质合金碳化钨粉末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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