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6-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会计处理规则作出明确规范,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6-058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阮志毅先生、陈洪涛先生、独立董事陈志华先生、黄令先生、张秀兰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6-060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号)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224,00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9,958,03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4,265,972.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净额为11,248,490.4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83,995,121.73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人民币11,248,490.4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明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6-059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6-062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

  2、 本次担保事项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三利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利谱材料”或“全资子公司”),根据三利谱材料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融资、授信或业务发展等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和2026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三利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937004J

  4、成立日期:2015年6月23日

  5、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公常路246号同富一路5号第3栋101

  6、法定代表人:曹水

  7、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干燥机、工业除湿机、净化设备、机电机械、制冷设备、会议公共广播设备、航空电子设备、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智能交通产品的研发;道路交通设施的研发、销售及安装。

  9、与公司关系:三利谱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11、三利谱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市三利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担保额度:债务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07月20日至2027年07月19日

  5、担保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之和。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21%。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44%。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东莞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