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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结合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346.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按单项或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46.23万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46.23万元,本次计提导致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346.2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5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科创板2026年半年度芯片设计行业

  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6年9月8日(星期二)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日 (星期二) 至9月7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primarius-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于2026年 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8日(星期二)15:00-17:00参加科创板2026年半年度芯片设计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及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8日(星期二)15:00-17:00

  (二)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志宏

  董事、总裁:杨廉峰

  独立董事:郭涛

  首席财务官:但胜钊

  董事会秘书:郑芳宏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8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日 (星期二) 至9月7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primarius-tec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1640095

  联系邮箱:IR@primarius-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9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冬路20弄集鼎天地3号楼17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504,035,63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1,300,070 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裁杨廉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郑芳宏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文超、但胜钊、梅晓东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特别决议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7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6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6

  参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对议案1至议案6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源、夏广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4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及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1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上午11: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批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6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批准《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6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以2026年8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按照22.8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4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6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0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8月1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共有5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记录,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及与本人沟通确认,前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归属部分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所述,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2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8月26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3,657.8835万股的0.99%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6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8月26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前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6年8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20日,共11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8月21日,公司公告了《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57)。

  3、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6年8月27日同步披露《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60)。

  4、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6年8月26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20名激励对象授予432.00万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80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2.80元/股,向22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8月26日

  2、首次授予数量:4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3,657.8835万股的0.99%

  3、首次授予人数:合计220人

  4、授予价格:22.8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或上述规定发生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名单及分配情况

  

  注: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外籍员工。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发表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技术或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外籍员工。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2026年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26日为授予日,以22.80元/股为授予价格,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4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 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以2026年8月26日为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43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42.30元/股(首次授予日即2026年8月26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波动率:14.6861%、17.4960%、16.1643%、15.4768%(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的历史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030%、1.2361%、1.2533%、1.3090%(分别采用中国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4年期的收益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8月2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4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进行了测算,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况,本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88206                                       公司简称:概伦电子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5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实施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锐成芯微100%的股份及纳能微45.64%股权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于2026年6月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批复。

  截至2026年7月31日,锐成芯微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之一锐成芯微100%股权的全部过户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截至2026年7月19日,纳能微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之一纳能微45.64%股权的全部过户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通过整合锐成芯微与纳能微的优质半导体IP资源,依托二者与全球30余家主流晶圆厂深度合作,以及累计沉淀超千套成熟物理IP方案,公司打通EDA软件与半导体IP的协同链路,成为国内首家具备“EDA+IP”双引擎动力的全链路赋能平台。标的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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