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鹏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自2026年8月27日起,增加阳光人寿为鹏安安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27070/C类027071,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在阳光人寿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s://fund.sinosig.com
2、鹏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4-2888
网址:www.pengan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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