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ST信安 公告编号:2026-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李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6年上半年,公司根据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编制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真实反映了各项工作及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张庆勇系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次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于2026年9月15日,采取公司会议室现场结合网络形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ST信安 公告编号:2026-038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5日
至2026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0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09月1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09月11日17:00前送达。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7层证券部。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或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8025518
会议联系人:李明霞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ST信安 公告编号:2026-036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线上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伟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丁纯女士,独立董事邱奇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李明霞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11日(星期五)至09月1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infose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明霞
电话:010-68025518
邮箱:ir@infosec.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ST信安 公告编号:2026-037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营业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营业范围情况
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变更营业范围,变更如下:
变更前: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商用密码产品生产;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商用密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公司章程》的 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ST信安 公告编号:2026-039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2628号),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5条规定,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2628号),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有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内控体系建设与执行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主要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如下:
1、 公司管理层稳步推进内部控制整改工作,在前期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巩固提升,内部审计部门严格遵循相关规范与标准,对内控缺陷跟踪复核与排查,确保内部控制得以有效贯彻执行。
2、 公司组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学习最新的政策法规,持续提升相关人员的履职能力,以及公司治理规范化、流程标准化水平。
3、 加强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和监管重点,向监管部门汇报整改进展,并认真听取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司运作。
4、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整体内控工作进行排查,全力确保在公司运营中持续强化合规执行,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持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三、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5条规定,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规定,若公司触及“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ST信安 公告编号:2026-035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5年3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运弢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7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无反馈记录,也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5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五)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2628号),公司已触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因此,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实施。
三、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8.00万股。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7.50万股,其中,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17.00万股,因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320.50万股。
前述限制性股票作废后,本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0.50万股,涉及激励对象218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上述320.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四、本次终止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不涉及限制性股票的实际归属、登记,不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等相关规定,对本次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方式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本次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责。公司承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激励计划决议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后续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经营情况,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通道建设等方式,继续调动核心团队及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终止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0.50万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本次终止尚需取得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外,公司已就本次终止暨作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88201 公司简称:ST信安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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