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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光明”)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自科技”)控股子公司,故中自光明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中自光明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中自光明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为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近日控股子公司中自光明与成都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中自科技与成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中自光明开展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或条款为准。

  (二)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4月1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包含新增担保、原有担保及其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行

  保证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债权人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全部主债权,其中融资本金为1,00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或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或押汇债权余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自光明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额度是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同意的范围内进行的,中自光明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自光明提供担保,中自光明的其他股东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主要原因系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资股东,其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上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比例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4,144.51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1.9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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