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99               公司简称:长阳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21.06万元,同比下降14.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5.86万元,同比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主要产品反射膜出货面积稳定、盈利稳定,但受市场竞争及宏观环境影响公司收缩了光学基膜等低毛利率产品的销售及生产,合肥及舟山子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本期减值准备计提较上期减少。

  受宏观环境、市场供需情况等影响,锂电隔膜、胶膜、光学基膜等产品竞争激烈,2026年公司隔膜、胶膜、部分光学基膜产线停产,未来,若生产经营环境、市场经营环境持续发生不利变化、设备处置不及时,将会导致公司生产设备及厂房闲置、产能利用率不足,可能存在继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干法隔膜产品存在客诉,根据与客户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对该客户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信用减值,但尚未签署正式和解协议,不排除客户索赔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后期的利润,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21.06万元,同比下降14.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5.86万元,同比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主要产品反射膜出货面积稳定、盈利稳定,但受市场竞争及宏观环境影响公司收缩了光学基膜等低毛利率产品的销售及生产,合肥及舟山子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本期减值准备计提较上期减少。

  受宏观环境、市场供需情况等影响,锂电隔膜、胶膜、光学基膜等产品竞争激烈,2026年公司隔膜、胶膜、部分光学基膜产线停产,未来,若生产经营环境、市场经营环境持续发生不利变化、设备处置不及时,将会导致公司生产设备及厂房闲置、产能利用率不足,可能存在继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干法隔膜产品存在客诉,根据与客户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对该客户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信用减值,但尚未签署正式和解协议,不排除客户索赔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后期的利润,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1日、2026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范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违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6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本次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外币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8月21日、2026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3、公司制订了《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管理规定》,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4、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3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08月27日(星期四)至09月0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olartron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08月27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9月03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3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金亚东

  财务总监:李辰

  董事会秘书:李炼

  独立董事:邱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9月03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8月27日(星期四)至09月0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olartrontec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4-56205386

  邮箱:ir@solartron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86号”《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642,2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8,504,56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1,786,359.2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718,202.8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30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20号《验资报告》。

  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金额为873,689,820.7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400.0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金额)余额为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慈城支行、广发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宁波银行百丈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于2019年10月,公司、发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6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子公司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于2021年11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材料、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公司存放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合计人民币15,615,630.27元(截至2019年11月10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7,290,236.03元(截至2019年11月10日),其中支付承销保荐费用3,773,584.91元,支付律师费1,909,916.61元,支付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1,132,075.45元,支付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474,659.06元。

  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87号《鉴证报告》。

  根据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15,630.2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7,290,236.03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2,905,866.30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22,905,836.0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公司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026年半年度,本公司实际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根据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9,8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2019年12月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9,8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根据2020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22,994.16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2020年3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9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2021年10月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并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2024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1月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变更为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新增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再次变更“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再次变更为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同时变更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宁波长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长阳科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2020年10月9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根据2021年7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6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2年7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决议,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6月;同意将超募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2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3年9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将超募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4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并将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6年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决议,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且项目合同质保金等尾款支付周期较长,为便于账户管理与资金支付,公司决定将截至2026年1月21日(实际金额以转出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的IPO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2,806,540.72元,从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华安证券发表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鉴于公司存放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2026年3月公司已办理完成剩余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并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2026年0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超募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投资。2026年2月25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201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

  201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总额合计85,731.16万元,大于募集资金总额85,671.82万元,主要系利息收入。

  注4:因“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已于2021年9月结项,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减去节余募集资金。

  注5:因“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已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并已于2022年12月结项,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减去节余募集资金。

  注6:因:“研发中心项目”已于2024年12月结项,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减去节余募集资金加上利息收入。

  注7:“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已于2025年1月6日变更为“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该项目变更涉及总投入中自有资金的缩减,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入变更。

  注8:2026年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投资。2026年2月25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