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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6-3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R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6-29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09日

  7、出席对象: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于股权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吉林化纤”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6年9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

  2.联系电话:0432-63503660,0432-63502331;

  3.公司传真:0432-63502329;

  4.邮政编码:132011

  5.联 系 人:曲大军、徐鹏;

  6.提示事项: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0”,投票简称为“吉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1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6-31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拟选举安民、王春天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任职期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6-28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金东杰先生担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6-27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于2026年8月26日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金东杰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金东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补选安民先生、王春天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后附简历)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中《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补选王春天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鉴于与本次审议内容为同一事项,且均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在本次董事会中合并表决。

  1.01:选举安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春天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9月14日下午14: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

  安民先生简历

  1965年8月出生,男,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科长;上海龙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员。

  安民先生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安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春天先生简历

  1983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长丝八车间主任、长丝四车间主任、长丝一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环保处处长,吉林绿纤高科纤维有限公司监事。

  王春天先生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春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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