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6-42
股东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8,171,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5.041067%,持股比例触及5%刻度。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15)。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信金融资产于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8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6,473,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480%,占剔除本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8549%。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信金融资产持有公司股份38,171,9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占剔除本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5.041067%,其所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触及5%刻度。本次减持计划将于2026年8月31日届满。
一、具体情况: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中信金融资产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中信金融资产不存在与减持股份相关的承诺。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中信金融资产所持股份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四川双马
股票代码:00093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李子民
注册资本:80,246,679,047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5774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日
经营期限:1999年11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86-10-59619119
传真号码:+86-10-5961848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如下所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799)。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其披露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2025年度报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及以上的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情况如下: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需求,按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上市公司已于2026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中信金融资产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8月31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465,200股。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减持计划已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8,566,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221%,占剔除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1.1313%,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尚未期限届满的股份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及时履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中信金融资产自2026年6月8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6,473,800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480%。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公司股份及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中信金融资产于2026年6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四川双马股份2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四川双马股份1,893,000股,合计减持四川双马股份2,093,000股,占四川双马总股本的0.2742%,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2764%。在该次减持中,中信金融资产持有四川双马股数由46,738,793股降至44,645,793股,占四川双马总股本的比例由6.1221%下降至5.8480%,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6.1724%下降至5.8960%。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子民
2026年8月26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以供投资者查询。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子民
2026年8月26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子民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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