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6日以书面、电话沟通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平先生主持,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行权价格(含预留)为50.03元/份、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含预留)为24.7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田天胜先生、游道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2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2,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1%。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田天胜先生、游道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5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48,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0%。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即将离职导致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计2名,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0,000股,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田天胜先生、游道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但基于本次相关事项总体工作安排,董事会决定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具体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具体时间及内容以公司董事会发出的股东会通知公告为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即将离职导致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考核未完全达标等情形,董事会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决定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26,200份不予以行权,并由公司注销。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行权价格(含预留)为19.38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到期,为达到有效激励员工、促 进公司长远发展的目的,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及公司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的信心,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进行延期12个月,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至2028年3月13日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除存续期延长外,其余安排无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取得重要进展,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44亿元,其中7.53亿元用于东莞智能装备运动控制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项目、1.41亿元用于信息化建设及智能仓储、2.5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充公司核心零部件产能,为长期发展夯实基础。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20名,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292,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41%;
3、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 本期激励计划简述
本期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股票期权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准核心人员。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0,764.0874万股的2.37%。其中,首次授予6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11%,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9.04%;预留8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6%,约占本次拟授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96%。
本期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解除限售安排
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和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部分各批次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6、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25.30元/股(调整前)。
7、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解除限售条件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7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解除限售且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取X1和X2的孰高值。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注:上述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数据,其中“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和大额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定资产)处置损益,对合并利润表存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标准系数(Y)。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5月19日,公司在内部办公OA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并于同日提交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6月3日,公司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6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6年6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6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意见。
二、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期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故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6年6月30日至2027年6月29日。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解除限售条件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本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首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88%,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0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2,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注:1、上述“首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仅包括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20名激励对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含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剩余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万股,公司董事会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获授剩余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含1名激励对象因即将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剩余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万股,公司董事会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期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7月14日实施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由50.28元/份调整为50.03元/份、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含预留)由24.98元/股调整为24.73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及《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认为公司本期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20名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事宜。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5月19日,公司在内部办公OA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并于同日提交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6月3日,公司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6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6年6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6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注: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5日。
鉴于以上事项,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拟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24.98-0.25=24.73元/股(含预留)。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50.28-0.25=50.03元/股(含预留)。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首次授予锁定期届满暨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授予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2025年6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367,000股股票, 已于2025年6月19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自公司公告相应批次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且满足锁定期要求后,持有人所持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分三个批次归属,各批次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20%、30%、50%。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已届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达成。本次归属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达成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归属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取X1和X2的孰高值。
首次授予份额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注:上述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数据,其中“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和大额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定资产)处置损益,对合并利润表存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个人层面绩效指标
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标,则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实际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持有人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标准系数(Y)。
持有人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 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持有人归属的比例:
若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及以上为考核达标,持有人可按照对应个人归属比例归属当期份额,若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该年度该员工持有份额中计划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归属,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综上,公司年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2025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18.73亿元,较2024年增长率为18.28%,部分完成目标值,公司业绩指标满足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1=90%;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2.72亿元,较2024年增长率为31.90%,全部完成目标值,公司业绩指标满足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2=100%;综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100%;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比例=20%*100%=20%。
同时,结合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情况,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股份数量为472,80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前述未达到归属条件的股份数量为600股,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
3、后续安排
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公司《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对标的股票进行处置,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具体归属比例分配权益至符合权益归属条件的持有人。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在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对持股期限要求的前提下且在履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程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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