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79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调整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调整持有人份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及审批程序
1、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4、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5、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的议案》,同意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调整为1,002,792股,预留份额调整为475,000股。
7、2025年6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002,792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17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6.51元/股。
8、2025年9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475,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9月23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6.51元/股。
9、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10、202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原定参与对象中有5人因离职丧失参与资格,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已将上述人员尚未解锁的8.3476万份份额(对应明新旭腾A股普通股股票8.3476万股)予以收回,并以6.51元/股的价格重新分配给3名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具体分配情况为:2名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受让5.2万份,其中罗政新增受让2万份,受让完成后累计持有5万份(就任高管前持有3万份);刘庭君新增受让3.2万份,受让完成后累计持有3.2万份。此外,1名骨干人员受让3.1476万份,受让完成后累计持有3.1476万份。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前述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向2名高级管理人员分配的持有人份额调整方案。本次调整后,持有人所获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0.00%。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符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调整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受让方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77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8月25日分别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君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调整的议案》
鉴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离职,管理委员会已依规取消其参与资格,并将其所持尚未解锁的份额强制收回,转让给其他符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受让方”)。本次受让方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政(亦为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原持有人)及财务总监刘庭君。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明新旭腾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罗政、刘庭君接受本次份额转让,合计受让5.2万份(对应明新旭腾A股普通股股票5.2万股)。其中:罗政就任高管前持有3万份,本次新增受让2万份,受让完成后合计持有5万份;刘庭君本次新增受让3.2万份,受让完成后合计持有3.2万份。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0.00%。
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调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78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明新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6年7月30日起至2026年8月27日,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4.37元/股的85%(即20.71元/股),已触发“明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026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
● 本次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明新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27号文核准,明新旭腾于2022年3月30日公开发行了67.3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300.00万元,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09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4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明新转债”,债券代码“111004”。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明新转债”自2022年10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4.81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在2022年5月6日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自2022年5月20日起,“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由24.81元/股调整为24.51元/股。
2、公司在2023年5月12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自2023年7月7日起,“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由24.51元/股调整为24.41元/股。
3、公司在2026年5月11日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含税),自2026年7月6日起,“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由24.41元/股调整为24.37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明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年7月30日起至2026年8月27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4.37元/股的85%(即20.71元/股),已触发“明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提议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的说明及审议程序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明新转债”投资价值,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并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2026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行使“明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向股东会提议向下修正“明新转债”的转股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公司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修正前“明新转债”的转股价格(即24.37元/股),则本次“明新转债”转股价格无需修正。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80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4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4日
至2026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明新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楚雁
联系电话:0573-83675036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
电子邮箱:ir@mingxinleather.com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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