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于2011年6月27日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127H21100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7829780G。中铝财务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胡未熹,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1号楼C座2层201-204、3层、4层2区、5层、6层、7层701-708。
中铝财务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和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
中铝财务公司始终坚守“资金归集平台、资金结算平台、资金监控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基本功能定位,辅助成员单位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持续提升产融结合和金融服务能力,切实发挥金融功能支撑、价值创造和风险防控作用,服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中铝财务公司已按照《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会是中铝财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以总经理为核心的经营班子负责中铝财务公司的日常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中铝财务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铝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了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审计稽核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中铝财务公司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均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中铝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及结算支付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资金计划方面,中铝财务公司实施资金精益计划管理,对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根据每日收支预算及业务计划编制每日资金计划,以确保成员单位的结算需求。同时,按照资金计划,于每月20日之前根据直联银行询价结果,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制定《备付资金头寸方案》,严格履行审批流程后对盈余资金进行存放同业安排。具体审批流程、操作流程及到期兑付全过程,均有专人对接,确保资金安全。
成员单位存款方面,中铝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成员单位对存款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切实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
同业拆借方面,中铝财务公司建立了同业拆借业务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部负责同业拆借业务的发起及前台交易系统操作;计划财务部负责资金计划的制定、执行跟踪和相关业务账务处理;结算业务部负责资金清算和划拨;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负责同业拆借业务合规性、合法性审核和风险审查;审计稽核部负责对同业拆借业务操作包括原始凭证合规性、业务结果准确性、档案规范及齐全性进行监督;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同业拆借业务的同业客户信用评级和综合授信额度。
2.信贷业务控制
中铝财务公司制定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综合授信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贷款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业务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业务实施细则》等制度,内控重点是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优化信贷资产结构。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铝财务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规定,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保障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本公司认为中铝财务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执行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中铝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中铝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现中铝财务公司在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口径)在中铝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19.11亿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12亿元,贴现余额人民币10.29亿元。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一)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理,每年识别重大风险,分析其风险表现、风险原因和影响,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
(二)持续监测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不良资产率、贷款比例等各项监管指标,使各类风险处于安全水平,减少风险事件发生。
(三)每半年组织开展内控评价,夯实内部控制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流程全面规范执行。
六、 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中铝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铝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中铝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发现中铝财务公司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三)中铝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营,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的控制风险,对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中铝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1600 公司简称:中国铝业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本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经本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以现金方式按每股人民币0.276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2026年中期股息,总计派息金额约人民币47.35亿元(含税),约占本公司2026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88%。
本公司预计将于2026年10月23日或之前完成2026年中期股息的派发。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8月27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有效表决人数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文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4项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上半年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约为人民币39.99亿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18.71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0%预提法定公积金,约人民币4.00亿元;并拟按每股人民币0.276元(含税)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派发2026年中期股息,总计派息金额约为人民币47.35亿元(含税),约占公司2026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88%。公司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上述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同时,鉴于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抚顺铝业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的议案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铝业”)及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碳素”)目前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优化碳素管理改革,提升管理效率,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抚顺铝业吸收合并中铝碳素,由抚顺铝业承接中铝碳素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铝碳素将予以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负债、利润等均不造成影响。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负责办理与上述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6年半年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属公司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等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每半年出具对中铝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6年半年度)》。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6年半年度)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刚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纪要
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6元(含税)。
● 本次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上半年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3,999,170千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871,383千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2026年上半年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0%预提法定公积金人民币399,917千元,并按每股人民币0.276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按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数17,154,971,327股计算,本次派息总额为人民币4,734,772,086.25元(含税),约占公司2026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88%。公司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预计将在2026年10月23日或之前完成本次中期股息派发。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可持续发展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审核委员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即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下,董事会可以在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公司2026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限额内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前述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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