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83 公司简称:锦江航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3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94,1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1,529,960.0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1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1号)同意注册,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4,12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83,8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60,494,478.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1月30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61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满强航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含美元余额,已根据2026年6月30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2023年11月2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22日,公司、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3月4日,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开立的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024年6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及“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满强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强航运”)并安排满强航运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的《锦江航运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7月29日,满强航运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3597601080005856。2024年8月16日,公司与满强航运、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的《锦江航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监管协议。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安排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类型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2025年6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6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安排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类型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2026年6月29日至2027年6月28日,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船舶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4.60万元用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本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持续深化实施,区域间的贸易不断活跃。公司着力打造东南亚航线第二增长极,在该区域进行精品航线嫁接、复制,打造“丝路快航”系列产品,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满足公司在东南亚区域的航线拓展需求,改善公司现有东南亚航线的运力结构,也有助于公司在东南亚区域精品航线的复制及区域间的航线联动,进一步深化差异化竞争优势。
综上,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建设内容购置“6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舶、2艘2,400TEU型集装箱船舶”变更为购置“4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舶、2艘1,100TEU型集装箱船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结合市场情况与客户核心需求,在保障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核心可行性要素不变的情况下,调整购置的具体箱型结构和数量,进一步扩充箱队规模,匹配公司当前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及时响应客户用箱需要,为精品航线的服务品质筑牢硬件基础;有利于优化箱队结构,通过提高箱型与货物结构适配度,提高集装箱使用效率,助力航线整体经营能力。
综上,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的建设内容“购置集装箱34,200个,其中20GP集装箱13,700个、40GP集装箱4,550个、40HQ集装箱15,950个”变更为“购置集装箱53,000个,其中20GP集装箱22,000个、40GP集装箱1,000个、40HQ集装箱30,000个”。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披露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报告期,本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4月2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日披露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6年4月29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披露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募集资金所产生的累计利息收益。
注2: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锦江航运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025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家全资单船子公司SUPER TONE SHIPPING(HONG KONG)LIMITED和SUPER RANGE SHIPPING(HONG KONG)LIMITED作为募投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同意使用人民币3.29亿元的募集资金对满强航运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披露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2026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4家全资单船子公司SUPER LILY SHIPPING(HONG KONG)LIMITED、SUPER LOTUS SHIPPING(HONG KONG)LIMITED、SUPER VIOLET SHIPPING(HONG KONG)LIMITED和SUPER TULIP SHIPPING(HONG KONG)LIMITED作为募投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同意使用人民币8.54亿元的募集资金对满强航运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披露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3元(含税)。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51,332,947.71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14,662,699.12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3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94,1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1,529,960.00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1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1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沈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1)。
(四)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为被保险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议案等具体事项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与风险管控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有效履行职责,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前提下,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责任险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能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履职提供切实保障,从而提高管理层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购买责任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市场合理范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全体委员为被保险对象,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全体董事为被保险对象,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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