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7证券简称:华宝新能公告编号:2026-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延长建设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8,645,67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4,049,270.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0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14,245.80万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2,661.20万元,合计66,907.00万元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公司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5,164.34万元,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中的“场地购买费用”及“场地装修费用”合计14,245.8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以自有资金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0,918.54万元。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募集资金项目“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的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1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6,609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29,719.03万元用于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14,245.80万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2,661.20万元,合计66,907.00万元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公司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5,164.34万元,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中的“场地购买费用”及“场地装修费用”合计14,245.8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以自有资金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0,918.54万元。
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26.75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一)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6年8月2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注2: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
(二)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数据分析模型和信息化系统的开发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加强了对各实施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资源配置,优化项目实施人员架构,进而有效降低了项目实施成本和费用。同时,软件及部分配套硬件的购置、人员薪酬以及项目所需咨询服务费的实际支出均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资金节余。
2、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26年8月21日,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54.4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届时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
(一)延期、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目前的实施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1年至2028年3月。
同时,募投项目“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华区嘉安达大厦19层08室、鸿创科技中心厂房2栋1单元4层”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厂房五栋3-5层、六栋4层”。
公司将在本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延期、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基于市场发展趋势及商业化落地考量,公司重构组建家庭储能开发团队,同时调整产品定位并开展系统性技术迭代,适度控制投入进度,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经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市场需求变化和系统性技术迭代等因素,基于项目目前的进度,公司计划在不改变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8年3月,同时,公司优化办公布局,调整募投项目“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实际使用情况,拟同步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实施。
(三)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
(1)抢抓行业发展机遇,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当前全球能源转型持续向纵深推进,分布式清洁能源加速向居民用能场景渗透,家庭光储已成为各国保障能源安全、推进“双碳”目标落地的关键抓手。受全球电价上行、电网波动加剧、多国补贴政策密集落地等多重因素驱动,全球户用光储市场已进入快速扩容周期。根据《2026全球户用储能产业白皮书》,2025年全球户用储能新增装机约29GWh,同比增长14%;同期全球户用储能系统出货量达35GWh,同比增长近50%,累计装机突破187GWh;预计到2030年全球户用储能电池系统终端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93亿~227亿美元,2025-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保持在12%~16%区间,家庭光储市场长期成长空间广阔。
公司作为全球消费级光储行业领先企业,依托电力电子变换、电池管理、系统集成等核心技术及全球化渠道网络,产品及服务已覆盖全球50多个主流国家和地区,储能及光伏产品累计销量突破700万台。在产品布局方面,2026年公司推出全新庭院阳台光储系统SolarVault 3系列、核心应急备电产品HomePower3600 Pro max、冰箱备电产品FridgeGuard等系列新品,积极拓展家庭应用场景。然而,面对持续扩容的全球家庭光储市场,公司现有产品体系在满足多元化和高要求用户需求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方面,行业技术迭代持续加速,产品正向一体化、智能化、全场景方向深度演进,用户对安装效率、能效水平、智能收益及安全防护的要求不断攀升;另一方面,全球各区域认证标准与需求结构差异显著,单一产品方案难以适配多区域市场。现有产品在场景覆盖完整性、系统集成深度及区域定制化适配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因此,公司需通过系统性研发投入,对产品矩阵进行升级换代。本项目将聚焦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系统研发,着力突破核心技术,并推出适配多区域的系列产品,从而补齐技术与产品短板,支撑公司充分承接行业增长红利。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抢抓行业广阔发展机遇的必然选择。通过本项目研发,公司可快速形成覆盖多场景、适配多区域的智能光储产品体系,精准承接全球各区域市场的增量需求,高效抢占市场增长份额,将行业发展红利转化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驱动力,进而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全球储能行业的头部地位。
(2)完善全场景产品矩阵,践行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践行“让绿色能源无处不在”的企业使命,坚定推进全球绿色能源发展战略。自2016年切入锂离子便携储能赛道,2018年推出磁吸光伏板实现光储产品协同,到2024年相继发布庭院阳台光储、XBC美学曲面光伏瓦系统等全场景家庭绿电解决方案,公司持续推动家庭能源消费向清洁化、智能化升级,逐步完成从单一储能设备向家庭绿电综合方案提供商的战略进阶。未来公司将继续锚定消费级家庭绿电系统主营业务,聚焦技术创新与品牌效率两大核心竞争力,夯实M2C直销品牌模式,构建全链路绿色能源生态,巩固全球领先的市场地位,打造全球消费者最信赖的绿色能源品牌。
为进一步深化战略落地、补齐全场景产品布局短板,公司拟通过本项目构建梯度化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产品矩阵,打造从轻量级阳台绿电到高耗能家庭应用的全方位储能需求,覆盖光伏瓦、阳台储能、家庭核心备电等大功率绿电系统,同步配套智能配电箱、家用充电桩及IoT云平台,形成“AI+光储+场景系统+配套硬件+数字服务”的立体化产品布局。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丰富产品系列、拓宽场景覆盖,强化技术创新与产品供给的核心优势,深化M2C模式下的全品类用户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全场景家庭绿电生态体系,有力支撑公司全球领先品牌地位的巩固与长期战略目标的落地。因此,本项目是完善全场景产品矩阵、践行公司发展战略的必要举措。
(3)构筑核心技术自主壁垒,强化公司全球市场竞争力
当前,家庭光储系统技术复杂度高、安全标准严苛,电池管理(BMS)与能量管理(EMS)作为系统核心,直接决定产品安全性与使用寿命,是构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同时,物联网与AI技术深度渗透,用户对智能调度、云端管控需求显著提升,但行业普遍存在光储与充电桩技术割裂、家庭配电智能化不足、信息传输实时性差等问题,系统协同能力偏弱。此外,阳台光伏等细分场景政策利好持续释放,而现有产品仍以传统工业组件为主,存在外观协调性差、运输安装成本高、单设备维护难度大等缺陷,多元化、轻量化、美学化产品存在市场缺口。为此,公司拟实施本项目,围绕电芯及BMS、EMS、智能配电箱、家庭充电桩、IoT设备及云平台开展一体化研发,打通光储充全链路智能联动,并针对阳台光伏等场景开发高强度轻量化光储充产品,形成适配多场景、高颜值、易安装的全屋一体化解决方案。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BMS/EMS核心算法、系统安全控制、光储充协同、轻量化硬件等领域形成构筑核心技术专利壁垒,从根源破解安全痛点与智能化割裂问题,补齐细分场景的外观、安装与运维短板,形成差异化产品优势,全面构建全场景家庭绿电领域的核心技术竞争力,为公司在全球家庭光储赛道持续引领行业发展奠定坚实技术根基。
2、可行性
(1)全球相关产业支持政策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光伏储能是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核心支撑,亦是优化能源结构、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技术路径。大力发展分布式家庭光储产业,能够有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水平、增强配电网柔性调节能力、推动能源高效利用,对保障能源安全、助力全球“双碳”目标落地具备重大战略价值。近年来,全球主要经济体持续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全方位助推家庭光储产业规模化发展。欧洲持续放宽阳台光储设备参数约束、简化并网备案流程,叠加增值税减免、专项补贴等配套激励政策,持续激活户用光储市场需求;美国依托《通胀削减法案》(IRA)及各州配套退税机制,持续拉动户用光储产品装机增长;我国国家及各地方密集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居民配置分布式光伏储能,积极探索“隔墙售电”、虚拟电厂聚合等创新商业模式。与此同时,日本、澳大利亚、南非、韩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家相继推出户用光储鼓励政策,持续打开行业发展空间。
本项目旨在研发覆盖阳台、庭院等多元场景的智能家庭光储一体化解决方案,打造具备自主调度能力的家庭绿电管理系统,突破家庭光储在智能化协同、安全控制、多场景适配等关键技术瓶颈,项目研发方向高度契合全球能源转型与新型储能产业政策导向。全球持续完善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为本项目技术研发、产品落地与海内外市场拓展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2)丰富的技术储备与行业经验为本项目奠定坚实基础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锂电池储能产品及配套光伏产品领域,致力于为全球用户提供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全场景家庭绿电解决方案。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便携储能及家庭绿电领域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在便携储能、家庭储能及光伏等核心环节掌握了多项关键技术。截至2026年上半年,公司全球累计布局专利达2,915项,其中境内外已授权专利1,418项(含发明专利134项),在审专利1,497项;光伏技术领域,累计布局专利884项,包括境内外已授权专利502项、在审专利382项。同时,公司是国家便携储能行业标准及国家便携太阳能板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2023年参与编制便携式锂离子电池储能电源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2024年发布光充户外电源技术规范;2025年牵头制定国内首个便携式光伏组件行业标准,首次系统规范了该领域的设计与技术要求,推动我国便携光伏产业迈入标准化发展阶段。2026年,再度参与制定我国首部移动电源专用强制性国家标准——《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从多维度全面提升移动电源安全水平,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树立新标杆。
公司产品应用与技术服务已获得市场充分认可,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并建有广东省及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深圳市智能便携式储能工程研究中心。2025年,公司入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深圳企业专利创新实力百强榜》,获评深圳市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并成功登榜2025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行业标杆地位进一步稳固。公司已完成核心应急备电产品、庭院阳台光储系统、大功率安全快充户外电源等产品的落地推广;2026年CES展出的光储机器人、曲面光伏瓦屋顶光储方案,进一步打通了阳台、庭院、屋顶及户外等多形态能源载体的技术路径,可有效支撑轻量化家庭能源网络底层架构的研发落地。
基于上述分析,公司多年来沉淀的技术储备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已逐步成为市场竞争的核心优势,为后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也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重要基础。公司继续实施“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投资金额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延长建设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金额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系根据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27证券简称:华宝新能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财务负责人离任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蒋燕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蒋燕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日起,蒋燕萍女士正式离任财务负责人岗位,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蒋燕萍女士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其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予以作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燕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蒋燕萍女士在任职财务负责人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蒋燕萍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财务负责人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自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查,陈自强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从业经验,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
财务负责人简历
陈自强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至2026年4月,任职于美的集团,历任中央空调事业部照明海外财务负责人、家用空调事业部财务经理、工业技术事业群财务经理、微波炉与烤箱事业部财经总监。2023年5月至2025年3月,担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3年12月至2025年3月,担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自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要求。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北站壹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提交公司。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的,须在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华侨城北站壹号2栋39层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9;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秋蓉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北站壹号2栋39层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传真:0755-29017110
邮箱:irm@hello-tech.com
邮政编码:518109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27”,投票简称为“华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如无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票填写说明:在各选票栏中,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打“√”为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起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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