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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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5-00331号),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017,114,995.48 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7,059,569,042.10 元,资本公积金为2,434,892,708.10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1,730,888,553.48元。母公司2026年年初未分配利润958,099,767.01 元,2026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 6,108,813,028.7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0元,减去2026年内已实施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90,738,263.20 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976,174,532.60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2,430,206,198.90 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1,731,332,912.39元。
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976,174,532.60 元。以截至2026年8月10日的公司总股本226,842,87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分红340,264,305.00元,资本公积金转增90,737,148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17,580,018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若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分配方案将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不变的原则调整分红总金额、按照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转增股本数量。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2026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40,264,305.00元,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65%。
二、2026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所处的存储行业受上游原材料价格周期性波动影响、下游应用对存储性能要求不断提升,且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需要足够的资金应对价格波动,并采取适当的库存策略,以维持公司经营状况的稳定,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因此,公司2026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所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5-00331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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