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6-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28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公开发行了6,55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5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5,5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5.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64,844.76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月2日全部到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35,284.97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15,136.25万元、总部基地建设项目6,051.16万元、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项目10,545.59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3,551.97万元。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5,540.54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219.05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4,321.49万元。
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9,838.71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建设项目2,067.72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7,770.99万元。
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7,992.76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086.38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6,906.38万元。
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1,361.81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361.81万元。
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337.28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建设项目4,337.28万元。
2026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95.48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建设项目595.48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951.54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15,136.25万元,麦格米特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6,718.86万元、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项目10,545.59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22,550.84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873.55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2,659.00万元)。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1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20万张,期限6年。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0.2613万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121,329.7387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9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2]7136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48,666.70万元(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11,286.66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7,848.48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二期)2,235.30万元、智能化仓储项目3,211.5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5,371.35万元。
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14,036.28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8,152.21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二期)2,871.27万元、智能化仓储项目3,012.80万元。
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30,873.73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11,969.55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二期)9,937.52万元、智能化仓储项目8,966.66万元。
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395.02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2,757.03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二期)17,509.51万元、智能化仓储项目7,128.48万元。
2026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836.83万元,其中:智能化仓储项目3,836.83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4,808.56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30,727.27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二期)32,553.60万元、智能化仓储项目26,156.3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5,371.35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0.2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三)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2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25,85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01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66,301.059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365.808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935.25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1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0056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6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4,411.79万元(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12,670.68万元),其中:麦格米特全球研发中心扩展项目智能电源及电控研发测试中心建设4,427.76万元、长沙智能产业中心二期项目11,620.21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三期)2,306.7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76,057.12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4,411.79万元,其中:麦格米特全球研发中心扩展项目智能电源及电控研发测试中心建设4,427.76万元、长沙智能产业中心二期项目11,620.21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三期)2,306.7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76,057.12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68,816.00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16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此前保荐机构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担任保荐机构期间,公司与其在2020年1月6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湖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此前保荐机构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担任保荐机构期间,公司与其在2022年10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软件基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浙江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会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会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原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关于公司2019年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国金证券与中国银行、浦发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国金证券与中国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与建设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孙公司ALTATRONIC INTERNATIONAL CO., LTD、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会同现任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在2026年1月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29日公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28,735,506.72元,其中2,145,506.72元存储于专户,其余26,59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2,285.03元,其中2,285.03元存储于专户,已于2026年7月8日注销。
3、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1,688,160,038.54元,其中38,160,038.54元存储于专户,其余1,65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79070078801400003121)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79,036,917.55元,其中7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44250100018200007664)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174,037,725.09元,其中17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86011110002046699)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200,610,880.24元,其中20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4000010319200458761)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291,034,655.22元,其中29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营业部(775780731043)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805,439,864.62元,其中80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8110301010900846649)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137,999,995.82元,其中12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二、三。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期限的变更
(1)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变更
2022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9月。
2026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7年12月。
(2)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变更
2022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月。
(3)智能化仓储项目实施期限变更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智能化仓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0月。
2025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智能化仓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0月。
除上述已列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变更的有关事项外,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其他的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未发生变化。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4,096.77万元,此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0007号)鉴证。
2020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14,096.7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20年1月完成。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1,422.4877万元,此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9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7137号)鉴证。
2022年10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11,422.487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22年10月完成。
3、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1,318.82万元,此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月28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验[2026]0081号)鉴证。
2026年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11,318.8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26年2月完成。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一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注2]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结余7,926.94元,已用于补流。
[注3]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附件二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注2]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结余247.43元,已用于补流。
[注3]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二期)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结余14,270.27元,已用于补流。
附件三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6-08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总额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进行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业务申请,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24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
1、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计2000万份,涉及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票,约占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9756.93万股的4.02%,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814.2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185.80万份。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9日,向60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814.20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7.87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3、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的影响,同意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87元/股调整为17.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5月18日,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85.8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7.71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5、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告内容如下:(1)由于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根据以上公式,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17.71元/份调整为17.66元/份。(2)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中:因28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557,000份予以注销;因首次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其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按80%比例行权,公司对其已授予、但第一个行权期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3,000份予以注销;因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按0%比例行权,公司对其已授予、但第一个行权期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5,250份予以注销。综上,上述33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65,25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进行了注销。(3)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9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3年6月8日届满。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5%,结合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57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38.80万份。
6、2023年6月14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7、2023年6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7日至2024年6月7日,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575名,合计可行权期权数量为438.80万份,行权价格为17.66元/股。
8、2023年6月27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期权的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9、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告内容如下:(1)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公司对已到期未行权的0.75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因首次授予的2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29.17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因预留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13.1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综上,上述合计共注销43.025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进行注销。(2)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9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4年6月8日届满。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5%, 结合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553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29.9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结合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7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1.81万份。
10、2024年6月15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以及预留授予期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11、2024年6月2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6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5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553名,可行权期权数量为429.90万份,行权价格为17.66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74名,可行权期权数量为51.81万份,行权价格为17.66元/股。
12、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实施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根据以上公式,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17.66元/份调整为17.44元/份。
13、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告内容如下:(1)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 152,501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因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11,2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合计共注销股票期权163,701份。(2)公司将于2025年7月11日实施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17.44元/份调整为17.39元/份。(3)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9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6月8日届满;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3年5月18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5月18日届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5%,结合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540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222,750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结合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7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13,300份。
14、2025年6月1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8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540名,可行权期权数量为4,222,750份,行权价格为17.44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72名,可行权期权数量为513,300份,行权价格为17.44元/股。
15、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于2025年5月20日获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0日)的总股本547,693,1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7,384,657.7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7月11日实施完成。行权价格由17.44元/份调整为17.39元/份。
16、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公告内容如下:(1)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69,5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因预留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2,4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合计共注销股票期权71,900份。(2)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于2026年5月27日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行权价格由17.39元/份调整为17.36元/份。(3)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9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6月8日届满;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5月18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5月17日届满。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5%,结合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529名激励对象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153,250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40%,结合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71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82,000份。
17、2026年6月16日,公司完成了1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对应的71,9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18、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2日,公司分别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067)。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均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价格为17.39元/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529名,可行权期权数量为4,153,250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7年6月8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71名,可行权期权数量为682,000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7年5月17日。
19、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于2026年5月27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因实施上述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需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为P=P?-V,其中V为每股派息额0.03元)。为保证分红派息业务办理及行权价格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自2026年7月10日起暂停本次激励计划的自主行权。本次权益分派以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3日公司总股本584,736,968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542,109.04元(含税),并于2026年7月24日实施完毕(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应由17.39元/份调整为17.36元/份。自2026年7月27日起,本次激励计划恢复自主行权,激励对象以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7.36元/份在行权期内继续行权。
20、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自主行权16,463,951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16,463,951股。
(三)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报告。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晚间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根据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收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2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鉴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对外披露,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公司财务数据等内容进行了相应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2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6年1月1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5.01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31,325,85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63,010,593.51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629,352,509.50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0名,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沣宏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金飞春、UBS AG、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2026年2月6日。本次发行股份为有限售条件股份,童永胜先生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除童永胜先生以外的其他9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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