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199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55元。截至2021年10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8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3,587,654.37元,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45.63元。
截止2021年10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69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30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73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678,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23,322,000.00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账号为811100108208800128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账号为641505175、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账号为75220100059993749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924,953.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0,397,046.1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58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加减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加减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9年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修改,修改后业经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及银行均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21年11月11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以下简称“内江分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内江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410078801300000237)。2021年11月15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以下简称“自贡盐都支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自贡盐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100201040030382)。2021年11月1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以下简称“自贡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自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50161510809666666)。2021年11月17日,公司与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工业园支行(以下简称“高新工业园支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高新工业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0820100000702024)。2021年11月18日,公司与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以下简称“四川银行自贡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四川银行自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220100040728114)。2023年10月10日,公司与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以下简称“四川银行自贡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四川银行自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220100059993749)。2023年10月10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成都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41505175)。2023年10月10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100108208800128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6月14日,公司与成都工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以下简称“成都蜀汉支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成都蜀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3080078801600000865)。2022年9月13日,公司与唐山灯城输送机械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石家庄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石家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6513857)。2024年3月18日,公司与运机(唐山)装备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唐山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6010078801300002805)。2024年8月5日,公司与华运智远(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100101350098007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3,264.66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930.1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0,796.55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项目资金的变更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
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灯城输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灯城”),实施地点增加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唐山灯城增资10,000.00万元以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求。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的金额,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2)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
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需求,为合理使用公司资金,公司“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投资总额由3.90亿元调整为3.05亿元。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实质内容、投入金额及使用方向。
3)预计完工时间变更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及部分核心设备选型复杂、采购周期延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于上述原因,为保证募投项目的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及谨慎原则,决定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自贡地区)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4年2月延长至2024年10月,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唐山地区)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4年6月延长至2024年10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10月,项目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4)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募投项目为“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总投资规模和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两个实施主体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总投资金额不变,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8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5)募投项目部分地区实施方式的调整情况
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分唐山地区和自贡地区两个基地建设,自贡地区属于公司的总部生产基地,唐山地区拥有明显的区位优势、雄厚的工业基础和良好的企业投资环境,在原材料供应、配套加工和物流便捷方面完整的产业链优势,公司原计划在唐山地区先行租用厂房,后期根据市场情况和财务情况再购置土地并新建厂房。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综合考虑用地审批时间、唐山地区和自贡地区的生产功能布局、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同时,公司与厂房出租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审慎的使用募集资金,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唐山地区)由新建厂房改为租赁厂房。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8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
鉴于成都市高新区作为研发办公集中区,研发配套措施更加健全,因此,公司“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工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工贝”),实施地点变更为成都市高新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6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2)预计完工时间变更
由于“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因新实施地点办公用地选址、相关部门审批流程、采购及施工招投标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实施进度缓于预期,预计无法按原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3年11月延长至2024年4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4月,项目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3)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成都工贝增资2,110.00万元以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经综合考虑行业技术发展、经济形势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根据“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500万元调整至2,535.42万元,同步调整该项目的内部投资构成,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调整未取消原募投项目,不影响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以覆盖上述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4)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
为整合、升级研发资源,改善研发办公环境,吸引和招聘优秀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增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综合竞争力,公司变更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公司位于成都的研发办公场地均为租赁取得且布局较为分散,存在租金上涨、租约不稳定等不确定性因素,在研发协同和人员沟通管理上也有所不便。公司本次调整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其实施方式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是为了更好的保障研发中心项目的顺利实施,能更好的适应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公司购置研发办公楼,有助于改善研发办公环境,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管理和沟通效率,增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综合竞争力,充分满足公司未来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未来也可节约公司办公用房租赁费用。本次交易标的定价是交易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3)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预计完工时间变更
由于受社会经济和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基础建设受到了一定影响,部分设备采购、运输、安装活动及技术人员培训、调试活动受到制约,导致固定资产及设备交付周期拉长,各项工程验收工作也相应延期,募投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有所滞后。为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确保募投项目高质量推进,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3年2月延长至2024年3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及部分核心设备选型复杂、采购周期延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于上述原因,为保证募投项目的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及谨慎原则,决定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募投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4年3月延长至2024年10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10月,项目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4)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
1)预计完工时间变更
由于受社会经济和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基础建设受到了一定影响,部分设备采购、运输、安装活动及技术人员培训、调试活动受到制约,导致固定资产及设备交付周期拉长,各项工程验收工作也相应延期,募投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有所滞后。为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确保募投项目高质量推进,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3年9月延长至2024年4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及部分核心设备选型复杂、采购周期延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于上述原因,为保证募投项目的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及谨慎原则,决定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募投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4年4月延长至2024年10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10月,项目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
1)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
鉴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明显的地域优势、雄厚的工业基础和不断创新改良的制度政策给企业带来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发展机遇,公司可充分运用该地区在原材料供应、配套加工设施和港口物流运输、现代化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的优势,降低公司的采购和运输成本,进一步实现公司的降本增效目标。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唐山设立全资子公司运机(唐山)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并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装备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自贡市高新区变更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2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2)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和投资总额调整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在手订单及海外发展战略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调整“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不同实施主体的投资金额,同时调整该项目的投资总额。
①调整不同实施主体的投资金额
“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原分为“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唐山生产建设基地)”(以下简称“唐山生产基地”)和“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成都数智实施基地)”(以下简称“成都数智基地”),实施主体分别为运机(唐山)装备有限公司和华运智远(成都)科技有限公司,调整前,唐山生产基地投资总额为48,349.5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1,760.51万元;成都数智基地投资总额为11,239.4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1,239.49万元。公司根据成都数智基地的建设开展情况,将成都数智基地的投资总额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调整为5,281.76万元,差额5,957.73万元调整至唐山生产基地用于工程施工建设或设备购置。此次调整后,唐山生产基地投资总额变更为54,307.2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变更为47,718.24万元。
②追加“唐山生产基地”投资总额
近年来,公司收入不断增长、海外市场逐步扩大,原有产能规划和生产厂区建设布局已不能满足公司排产计划和未来发展方向,公司将唐山生产基地投资总额由54,307.24万元增加至106,963.49万元(包括成都数智基地调整的5,957.7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7,718.24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上述调整后,“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投资总额为112,245.25万元,其中:唐山生产基地投资总额为106,963.49万元,成都数智基地投资总额为5,281.76万元。调整后,“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投资总额和投资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审议通过,且《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的投资金额和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批批准,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加快推进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的产业化进程。公司“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运智远(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智远”),实施地点增加成都市高新区。公司将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以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向华运智远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募集资金。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8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689.53万元。上述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6246号《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的议案》,鉴于“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实施地点整体迁移至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就前期在自贡实际已投入“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1,581.00万元,同意公司后续按照募集资金投入当年度的市场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后,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并将置换后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储于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置换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置换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是根据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有利于保证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置换事项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四)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并投入运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将该项目结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将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8.82万元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5.2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已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上述项目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1,570.59万元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7,866.1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1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IPO募集资金余额为374.40万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217.84万元。
2、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万元,公司累计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含置换金额)共计32,617.83万元,累计使用补充流动资金12,716.66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797.82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累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930.17万元,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374.40万元。期末可用余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0.72%,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净额72,039.70万元,公司累计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含置换金额)共计41,665.48万元,累计使用补充流动资金19,131.07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563.68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12,806.84万元。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
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
(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74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在发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下,为了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需要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因公司2025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故对列报期间每股收益进行了追溯调整。
2、财政部于2026年6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预计执行该解释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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