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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9.00元,共计募集资金97,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07.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9,992.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861.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6,131.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7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共使用募集资金4,128.12万元。

  2026年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存为18,945.96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利息收入104.59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审批和使用、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储存、使用和管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年产4,200万件阀与五金扩产项目(越南)”由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铜业”)实施,公司、金宏铜业与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年产4,200万件阀与五金扩产项目(越南)”已结项,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公司于2023年7月5日与其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用于新增投资项目——新增年产 2,800 万件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项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新增年产2,800万件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项目” 已结项,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189,459,608.28元,各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新增年产2800万件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项目(越南)”与“年产4,200万件阀与五金扩产项目(越南)”项目已结项,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202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045.96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或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的金额为17,900.00万元,未到期情况如下列示: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产品包含单位定期、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活期存款或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01.8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1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2024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9月19日为授予日,以11.43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五)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将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43元/股调整为11.13元/股,并确定向符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六)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为本次归属股票的76名激励对象办理53.4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同意作废6.16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31日。

  (八)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将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13元/股调整为10.83元/股;同意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01.80万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本激励计划6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且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2.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标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鉴于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故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79.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激励计划本次作废合计101.8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01.8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万得凯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万得凯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万得凯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保本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2.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业务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9.00元,共计募集资金97,5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1,368.6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6,131.3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34,181.4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9月13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7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新增年产2,800万件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2,200万美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486折算人民币投资总额为15,726.92万元。

  注2:“年产4,200万件阀与五金扩产项目(越南)”与“新增年产2800万件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结项。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安排使用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资金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产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截至 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存为18,945.96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决定重新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及公司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1、自有资金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公司拟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保本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投资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产品,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业务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相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产品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转,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业务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本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6-038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审计部负责人林梦雅女士的辞职报告,林梦雅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梦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林梦雅女士在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开展,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应巧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应巧简历

  应巧女士,199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巧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0%。应巧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充分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台州华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华冠”), 吸收合并完成后,台州华冠将依法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是在原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合并,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涉及支付对价,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

  4、注册资本:10053.44万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MA28GTU648

  6、法定代表人:钟兴富

  7、成立日期:2016年10月31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阀门和旋塞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台州华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浙江省玉环市沙门镇海昌路15号一楼

  4、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1MA2MAN7H1C

  6、法定代表人:陈金勇

  7、成立日期:2021年9月9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合并方式

  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台州华冠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二)合并的范围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台州华冠作为被合并方,公司将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注销台州华冠的独立法人资格。台州华冠的所有资产、负债、权利、义务转移至公司,现有业务(资质)和员工由公司承继和接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并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三)相关安排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确定合并基准日,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至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但台州华冠的注销申请需经工商税务等部门审核,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组织办理本次吸收合并所涉及的税务、工商、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事宜。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台州华冠,是为了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优化管理架构,能够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效率,实现降本增效的目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台州华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分公司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设立分公司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分公司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分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鹤龙桥路289弄2号1层全幢

  4、分公司经营范围:总公司关联经营范围内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相关信息均须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后的内容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1、设立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上海分公司有利于实现资源最大化和最优化,更好拓展区域渠道,扩大公司的影响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设立上海分公司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上海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1.13元/股调整为10.83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1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2024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9月19日为授予日,以11.43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五)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将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43元/股调整为11.13元/股,并确定向符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六)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为本次归属股票的76名激励对象办理53.4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同意作废6.16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31日。

  (八)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将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13元/股调整为10.83元/股;同意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01.80万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原因

  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00,53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160,32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6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9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 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公司发生派息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不做调整,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股派息0.3元人民币(含税)且已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13元/股调整为10.83元/股。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万得凯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万得凯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万得凯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陈金勇先生、皮常青先生、陈楚龙先生、朱建先生、连之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兴富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13元/股调整为10.83元/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其中韩玲丽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皮常青先生、韩玲丽女士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作废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1.80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其中韩玲丽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皮常青先生、韩玲丽女士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业务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台州华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华冠”),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台州华冠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组织办理本次吸收合并所涉及的税务、工商、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实现资源最大化和最优化,更好拓展区域渠道,扩大公司的影响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意设立上海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审计部负责人林梦雅女士的辞职报告,林梦雅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开展,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应巧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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