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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6-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集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琳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6年上半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程细宝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了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独立、有效地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同时加大对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保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5,000万元人民币以内(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每年50万元人民币以内(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3年

  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程细宝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反馈意见

  南玻集团2026年上半年底资产合计312.83亿元,与25年底基本持平,负债合计182.32亿元,比25年底增加4.82亿元,净资产130.5亿元,比25年底减少5亿元。资产负债率58.28%,比25年底增加1.58%。存货余额较年初增加3.2亿元,最近3年持续增加,资产面临减值风险。

  2026年上半年实现收入61.18亿,同比减少3.65亿(下降5.6%),净利润亏损4.24亿,同比下降4.88亿。期间费用(销、管、研、财)8.27亿,同比基本维持不变。上半年资产减值损失1.24亿元,同比增加0.68亿。收入减少的同时,期间费用维持不变。

  请南玻管理层加强经营管理,扩大收入规模,严控各项成本费用,提高经营业绩,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6-036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存货跌价准备

  2026年上半年,国内光伏产业链进入深度调整周期,行业供需双重压力凸显,受供需失衡影响,光伏相关产品价格持续下行。报告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清查,发现部分存货存在减值迹象。通过测算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存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以存货日常经营估计售价为基础,扣除预计后续加工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计算得出。据此,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481万元。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计3,152万元。分项构成如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201万元,冲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54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万元。具体计提政策:针对信用风险特征存在显著差异的金融资产,公司单独进行信用风险评估;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根据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至不同组合。公司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现时市场状况与对未来经济形势的预判,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他说明

  2026年半年度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2,4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633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6-037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长:陈琳

  二零二六年八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1.71亿元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事项

  关于1.71亿元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对曾南等人及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提起侵权赔偿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8日正式受理。该案一审于2022年6月21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完毕。2024年6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024年6月,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二审于2024年9月12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5年12月3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认为该案生效判决认定基本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已于2026年5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董事会延期换届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5月21日届满,截至目前换届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根据《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因此,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仍正常履职中,董事会换届工作对公司经营运作、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6-038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61人。

  3、业务信息

  (1)致同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268,431.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438.4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63.18万元;

  (2)致同所2025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40,156.48万元;2025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71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296.16万元;2025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1)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126.98万元;

  (2)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4次和纪律处分3次。8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会计师:余丽蓉,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连强,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09年成为致同所技术主管合伙人;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华在2025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除上述事项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265万元(不含差旅费),较上年度有所下降。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在公允合理的原则下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在公允合理的原则下双方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265万元(不含差旅费),较上年度有所下降。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委员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6-039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5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7日

  B股股东应在2026年9月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9月7日(B股最后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6年8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3、上述议案系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③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67)。

  3、登记时间:2026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磊、余晓静

  电话:(86)755-26860666

  传真:(86)755-26860685

  电子邮箱:securities@csgholdi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12”,投票简称为“南玻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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