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质。2013年11月,该所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5次。4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人次、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4人次和监管措施5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超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锦锋,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以武,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江超杰、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锦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以武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江超杰、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锦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以武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2026年度审计服务收费系结合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和评估,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变更理由充分合理,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
3、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执业资质,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理由充分且合理,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集泰”)业务发展及经营规划需要,为增强其资本实力和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其业务拓展、产能建设、技术研发及日常经营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安徽集泰增资7,656.3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集泰的注册资本将由30,343.62万元增加至38,000.00万元整,安徽集泰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上数据经四舍五入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30.00万元,本次增加额度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856.00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此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9月14日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集泰”)业务发展及经营规划需要,为增强其资本实力和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其业务拓展、产能建设、技术研发及日常经营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安徽集泰增资7,656.3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集泰的注册资本将由30,343.62万元增加至38,000.00万元整,安徽集泰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上数据经四舍五入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以现金方式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2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山口乡石门湖路15号
4、法定代表人:颜小平
5、注册资本:30,343.623632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胶制造;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公司拟对安徽集泰增资76,563,763.68元,增资前后安徽集泰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是基于子公司安徽集泰业务发展及经营规划需要,有利于增强其资本实力和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其业务拓展、产能建设、技术研发及日常经营发展,进一步提升其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安徽集泰目前经营状况平稳,具备良好的市场风险把控能力,但未来仍可能面临宏观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不确定因素引发经营风险。公司将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与监督机制,提前防范、及时处置各类经营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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