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26-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披露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后,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409,000,775.8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6,733,642.11元,2026年半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4,265,458,918.78元,2026年半年度末母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913,162,754.57元。
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执行”的规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913,162,754.57元。
本着积极回馈全体股东的原则,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预案拟以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53,919,02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230,783,805.6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分配政策。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规定,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发展现状,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分红规划以及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日常项目建设、销售、生产等经营需求,以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提供合理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2次会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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