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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新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国家统一会计政策导致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颁布《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匹配上述准则解释的监管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9号》《解释第20号》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处理;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实施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新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R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6年1月7日,公司收到前实际控制人罗小林、韩明夫妇的通知,其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2026年1月15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南祥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长商业”)与石家庄新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叶创新”)、罗小林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祥长商业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天府宏凌”)81%股权转让给新叶创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2026年1月26日,兴天府宏凌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新叶创新通过控制兴天府宏凌间接控制公司15.80%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胡瀚阳先生,兴天府宏凌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2026年2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陶旭城先生、副董事长冉卫东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文莉女士、董事罗雅心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廖媛媛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同时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世鹏先生递交的《关于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报告》,上述人员均因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安排辞去相应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2026年2月1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选举李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6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胡瀚阳先生、洪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胡瀚阳先生、洪波先生正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选举胡瀚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姝怡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海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6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时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成都宝莫以参股身份与关联自然人陶旭城先生共同出资设立成都玄通矿业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4.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优化调整经营范围、减少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拟将公司中文全称由“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优化调整经营范围;将公司董事会人数由现行9名缩减为7名,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董事会人数的相关条款,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总经理任免的决策机制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优化调整经营范围、减少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上述议案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5.2026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王伟名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许研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许研先生正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6.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拓展精细化工产品销售业务,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设立全资子公司石家庄新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7.2026年4月30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张世鹏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8.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宝莫股份”变更为“新叶股份”,英文简称由“SHANDONG POLYMER”变更为“Shandong Newleaf”,公司证券代码“002476”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9.2026年6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原独立董事王雁女士、詹桂宝先生、鲁文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玉珍女士、王伟清女士、吴陶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刘玉珍女士、王伟清女士、吴陶钧先生正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新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瀚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下述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慎审核,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59)刊载于2026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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