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四川中星生产经营需要,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江支行签订《保证合同》,按持股比例为四川中星提供本金限额人民币7,280万元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四川中星其他少数股东均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于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计划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2.4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含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业务交易提供累计不超过2.4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剂使用。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6-006”、“2026-008”、“2026-019”、“2026-041”、“2026-043”、“2026-047”号公告。
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四川中星于2025年12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表所列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为2025年12月单月数据。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江支行
债务人:四川中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本金限额人民币7,280万元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按照持股比例为四川中星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66亿元,均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48.48%。无逾期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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