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下午14:00在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爱国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4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2026年中期报告》,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在各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在不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间相互调剂。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调整后的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恩九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与公司合并范围的其他子公司调剂并循环使用,并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人民币74亿元增至224亿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回购股份注销,公司总股本由30,125万股增至43,660万股。基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由30,125万元变更为43,660万元。根据前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章程修正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9月17日(星期四)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19,369名,其中A股股东为19,367名,H股股东为2名,HKSCC NOMINEES LIMITED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
注2:报告期末,公司完成A股股份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新增127,200,000股A股股份已于2026年6月18日上市;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完成H股股份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新增14,400,000股H股股份已于本报告披露日前(2026年7月17日)上市。为便于投资者的理解,上表HKSCC NOMINEES LIMITED所持股份以其于报告期末所持实际股份数量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4.8股进行计算和填写。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事宜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启动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2025年6月26日,公司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备案申请材料,并获中国证监会接收。2025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5〕2196号)。2025年12月11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
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3,000万股H股股票于2026年2月4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国恩科技”,英文简称为“GON TECHNOLOGY”,股份代号为“027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8日、2026年7月16日完成A股、H股的现金红利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事宜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的625万股A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6年7月3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6年6月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期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4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相关公告。
公司深耕新材料研发、智能制造、工艺迭代及性能仿真领域多年,积累了深厚的工程技术能力、实体制造经验与产业配套资源,为切入高端算力智造、AI算力服务赛道构筑牢产业底座,推动公司实现从新材料制造企业向“高端智造+绿色算力+AI工业化运营”综合型科技平台企业的战略升级,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设立控股子公司国恩九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九尺”),全面布局规模体量更大、技术壁垒更高、成长空间更广的AI算力全产业链,打造第二核心增长极。根据国恩九尺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与公司合并范围的其他子公司调剂并循环使用,并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人民币74亿元增至224亿元。
二、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备注:国恩九尺于2026年7月17日成立,暂无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数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恩九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6年7月17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新川沙路517号8、9幢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摄影扩印服务;体育赛事策划;文艺创作;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平面设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翻译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动漫游戏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52%股权,九尺智算(上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33%股权,上海润六尺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5%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国恩九尺为公司2026年7月17日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9、经查询,国恩九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公司、国恩九尺及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统筹优化配置公司担保资源,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求,提升整体经营效益,助力公司整体战略落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为提升控股子公司融资效率,本次担保由公司全额提供,少数股东属于财务投资性质,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财务实施有效管控,可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资金流向及财务变动情况,并可通过定期及不定期内部审计等方式,有效防范及管控担保风险,本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22,53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1.16%。其中,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495,53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6.45%;对合并范围外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八、备查文件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决议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即“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会相关通知。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国恩股份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2和提案3属于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含本数)通过。
4、以上全部提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需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2:40-17:1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1)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国恩股份证券事务部。
(2)邮政编码:266111
(3)联系电话:0532-89082999
(4)传真:0532-89082855
(5)联系人:于雨
4、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68”,投票简称为“国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的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6年6月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期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4亿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预计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4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2亿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塑贸”)、青岛国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骐光电”)、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复材”)、国恩塑业(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塑业(青岛)”)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子公司国恩塑贸、国骐光电、国恩复材、国恩塑业(青岛)的融资授信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84100520260000649)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自2026年06月15日至2029年06月14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上述业务具体包括: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商业汇票贴现、进口押汇、银行保函、商业汇票承兑、出口押汇、账户透支、其他业务(国际贸易融资、承诺、展期、保理e融、票据e融等各类银行信贷业务)。
(5)担保金额:4,050万元。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8)保证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合同》(编号:C260617GR3724858)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
(4)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5)担保金额:1,000万元。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合同》(编号:C260617GR3724868)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青岛国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5)担保金额:1,000万元。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合同》(编号:C260616GR3724605)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4)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5)担保金额:3,000万元。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合同》(编号:C260617GR3724845)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国恩塑业(青岛)有限公司
(4)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5)担保金额:3,000万元。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信青高新银最保字第191047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国恩塑业(青岛)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6年6月18日至2027年12月18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5)担保金额:1,000万元。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371011100ZGDB2026N00P)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4)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及债权人依据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其他债权在内的全部债权。
(5)担保金额:1,000万元。
(6)保证期间:三年。
(7)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鉴定费、外国法查明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信青高新银最保字第191052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6年7月30日至2027年12月18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5)担保金额:10,000万元。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9、《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年威银最高额保字第GC2026080300001007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国恩塑业(青岛)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自2026年07月14日起至2027年07月14日止,为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贴现、保函及担保等)而实际形成的债权。
(5)担保金额:1,000万元。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和为实现债权、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保险费、鉴定费、提存费、差旅费、电讯费、结算费用、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和其他相关合理费用等)。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0、《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年威银最高额保字第GC2026080300000004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自2026年07月14日起至2027年07月14日止,为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贴现、保函及担保等)而实际形成的债权。
(5)担保金额:2,900万元。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和为实现债权、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保险费、鉴定费、提存费、差旅费、电讯费、结算费用、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和其他相关合理费用等)。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6000269180001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HT26000269180号的《综合授信合同》。
(5)担保金额:5,000万元。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22,53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1.16%。其中,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495,53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6.45%;对合并范围外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鉴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回购股份注销,公司总股本由30,125万股增至43,660万股。基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由30,125万元变更为43,660万元。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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