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65 公司简称:力源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182,5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2,777,265.99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405,234.01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5月10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4152号《验资报告》。
2026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79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162.19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384.4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998.35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64.47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数据关系中存在尾差系实际发生额四舍五入所至。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使用管理与监督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及PTFE膜生产项目,截至2021年6月,公司已实际投入资金1,935.61万元。
2021年6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35.6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290.9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5026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合计实际转出2,226.58万元至自有资金账户以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6,998.35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结合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及PTFE膜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3年2月延期至2025年2月。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及PTFE膜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2月延期至2027年2月。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件均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9日、2025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2025-006)。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存在利息收入所致;
注2: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和转回资产
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确认、转回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2026年上半年,公司计提和转回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49.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一)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结合资产性质及减值迹象开展减值测试,据此确认相应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损失,计提减值准备。2026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5.69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6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和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合计43.91元。
二、核销资产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处理。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人民币109.57万元,该部分款项经公司长期催收未果,相关事项已通过诉讼程序并由法院判决结案,款项收回可能性极低。
三、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计对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49.60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情况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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