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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6-03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6-036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其中董事张帅、张亚滨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伟平、郑波、张尼、阳元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6-037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1号)同意注册,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588,35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2.69元。截止2022年7月25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588,354股,募集资金总额3,549,753,292.26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83,727,753.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6,025,538.4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14-00015号的验资报告。

  (二)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704,197,928.45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1,067,928.45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共计703,130,000.00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8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包括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大九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大九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华大九天科技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6年1-6月,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70,31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6-038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及进展如下:

  公司以实现我国EDA自主发展为己任,致力于成为全流程、全领域、全球领先的EDA提供商,为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为实现发展规划及目标,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竞争优势。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68,478.84万元、86,812.07万元、85,917.51万元和41,129.5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77%、71.02%、64.84%和72.61%,保持了高比例的研发投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411项和已登记软件著作权208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技术人员1128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74%,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819人,占研发人员总数的73%。此外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2023年11月公司推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不断取得突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发展具体情况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一、(三)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及服务重大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合理确定薪酬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多渠道强化投资者沟通。公司通过机构交流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IR邮箱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回应投资者反馈的信息与问题。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举办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牢固树立回报投资者意识,切实回报投资者。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四年实施年度现金分红,持续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分别派发现金股利81,441,265.20元、81,441,265.20元、81,441,265.20元和81,815,641.20元,分别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90%、40.57%、74.39%和134.16%。

  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执行到位,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6-039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6年6月4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执行准则解释第20号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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