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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于2026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恩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树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严振颖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稳定公司产品成本,防范和化解由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期货及其衍生工具交易的具体操作流程,同时配套完善切实可行的风险管控举措。本次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通过关联方资金信托融资并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控股股东按比例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有效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稳健有序开展,公司拟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额度,贷款年利率为5.50%,期限为12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贷款由广东横琴华金普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普惠”)委托长安信托以【长安宁·华金3号资产服务信托】项下信托资金发放。为保障公司履约还款,公司拟以合法持有的应收账款权利及相关附属权益,为本次贷款向委托主体华金普惠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按其22.83%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贷款利率公允,风险可控。公司以合法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不存在特殊让利、利益输送等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陈恩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通过关联方资金信托融资并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控股股东按比例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6、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浩能”)收到参股公司深圳市智慧易德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易德”)提交的破产清算通知。智慧易德由于已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目前严重资不抵债,现拟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截至目前,深圳浩能对智慧易德的长期股权投资510万元和应收账款2,904.45万元,均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全额计提损失及坏账准备,本次智慧易德申请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新增不利影响。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9月14日14点30分在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本次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6)。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5、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6、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公司原董事唐芬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席位出现空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树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若黄树熙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按照公司《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享有4万元/年的董事津贴。津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任职当月起开始计算,按月发放,相应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若后续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主动放弃董事津贴的,公司将自相关情形生效之日起停止发放津贴。

  二、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事项

  公司原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朱小超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严振颖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树熙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本科)。1992年7月至1996年6月就职于江门市华兴开发建设住宅置业有限公司;1996年7月至2000年6月就职于江门市金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任经营科副科长;2000年7月至2021年3月就职于开平市永乐五金实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就职于江门市万盈汇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任监事。

  截至目前,黄树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严振颖先生,198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本科),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12年7月至2017年4月任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专员;2017年5月至2025年9月任新会江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内控部负责人兼经营管理部经理;2025年10月至今任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经理。

  截至目前,严振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2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及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1)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津贴标准为人民币4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内部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具体职务领取薪酬,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标准执行,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3)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发放标准以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标准执行,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3、董事长:不在公司领取任何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与经营利润改善强相关的其他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参照行业薪酬基准水平,结合岗位权责、个人专业能力及履职表现等综合核定,按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约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绩效薪酬作为递延支付部分,按比例分期兑现。同时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执行薪酬追索与扣回机制。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薪酬方案执行有效期内,新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薪酬方案执行。

  4、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适当调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3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交易概述: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仅限于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具备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或期货交易场所进行交易,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及其衍生工具,交易品种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碳酸锂、镍、钴等。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规避部分价格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一)交易目的

  碳酸锂、镍、钴等是公司生产经营主要的原材料,其价格的大幅波动将对公司成本产生一定影响。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业务稳定持续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碳酸锂、镍、钴等。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及其衍生工具。

  3、交易市场:限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具备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或期货交易场所。

  (四)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此期间不得新增交易。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期货交易,所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市场风险:商品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商品期货交易损失。

  (二)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三)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二)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商品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三)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四)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合理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了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工具,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加强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稳定公司产品成本,防范和化解由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期货及其衍生工具交易的具体操作流程,同时配套完善切实可行的风险管控举措。本次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4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通过关联方资金信托融资

  并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控股股东

  按比例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借款情况

  为有效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稳健有序开展,公司拟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额度,贷款年利率为5.50%,期限为12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贷款由广东横琴华金普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普惠”)委托长安信托以【长安宁·华金3号资产服务信托】项下信托资金发放。

  2、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情况

  为保障公司履约还款,公司拟以合法持有的应收账款权利及相关附属权益,为本次贷款向委托主体华金普惠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85,610万元(含前期审议的与关联方开展供应链采购业务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金额),均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3、控股股东格力金投提供比例担保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为上述贷款按其22.83%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格力金投累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693.02万元。

  (二)关联关系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为格力金投,本次交易对手方华金普惠与公司、格力金投的母公司均为华发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贷款、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并由控股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暨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产业集团”),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持科技产业集团60%的股权,为其母公司。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投控集团”)系华发集团控股子公司,且持有华金普惠100%股权。因此,华金普惠与公司受华发集团最终控制,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法人。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资信情况

  经查询,本次交易的被担保人华金普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受托方/贷款方的基本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信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1、信托贷款合同各方主体:

  借款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广东横琴华金普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人民币五千万元整。在贷款人向其发放信托贷款前(包括发放贷款当日),由借款人另行支付贷款金额的1%用于认缴保障基金,该部分认购资金由借款人直接划入贷款人开立的保障基金专户。或者由贷款人在贷款金额内扣划1%,代替借款人需支付的资金,用于认缴保障基金,借款人仍按照全部贷款金额履行还款义务。关于保障基金委托认购事宜,以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署的《委托认购合同》为准。

  3、贷款期限:12个月,自放款日起计算。贷款分笔发放的,每笔贷款期限分别计算。

  4、贷款利率:年利率为5.50%。

  5、贷款用途: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及归还其他金融机构流贷本金。

  (二)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押合同各方主体:

  质权人:广东横琴华金普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质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主债权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3、履行债务期限:以主合同项下的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债务提前到期的,或主合同各方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并得到债权人同意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4、质物: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为出质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应收账款付款人达成交易的项目下现有的及未来形成的应收账款。

  5、质押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延迟履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咨询服务费、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在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情形下产生的资金返还、损害赔偿等债务。利息、违约金等按主合同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信托贷款年化利率5.50%,综合参考当前信托融资、中小制造企业经营性融资市场利率水平确定,符合市场公允定价标准。公司以合法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为本次融资的正常市场化配套安排,不存在特殊让利、利益输送等情形。本次交易有效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能够切实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交易风险整体可控。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有效缓解公司阶段性资金压力,保障原材料采购、日常生产经营及存量债务有序兑付,助力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本次贷款利率公允、交易条款合理、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独立性。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华金普惠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85,610万元(含前期审议的与关联方开展供应链采购业务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7,290万元,均是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融资、供应链采购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00.4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693.02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通过关联方资金信托融资事项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贷款利率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通过关联方资金信托融资事项严格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信托贷款年化利率5.50%,符合市场定价标准,公允合规。公司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贷款利率公允,风险可控。公司以合法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不存在特殊让利、利益输送等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6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9月14日14:30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科恒股份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提案1.00、2.00、3.00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唐芬女士、黄英强先生及范江先生对提案2.00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提案4.00回避表决。

  5、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9月11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红娟、段本利

  联系电话:0750-3863815  传真:0750-3863818

  电子邮箱:zqb@keheng.com.cn

  (2)参会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一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备注:1、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340”,投票简称:“科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5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破产清算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浩能”)收到参股公司深圳市智慧易德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易德”)提交的破产清算通知。智慧易德由于已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目前严重资不抵债,现拟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本次破产清算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本次破产清算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破产清算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智慧易德基本情况

  

  注:深圳浩能持有智慧易德51%的股权,但根据智慧易德的《公司章程》规定,其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深圳浩能委派两名董事,智慧易德的另一股东CIS委派三名董事,因此,智慧易德不纳入深圳浩能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按联营企业核算。

  (二)智慧易德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本次破产清算的原因

  截至2025年末,智慧易德所有者权益为-2,679.63万元,应付账款余额2,904.45万元,业务陷入停滞状态,研发生产能力基本丧失,持续的亏损已导致严重资不抵债。若继续维持智慧易德存续状态,将会持续产生管理费用、运维成本,增加股东或有负债风险。同时,智慧易德另一股东CIS战略发生重大调整,智慧易德清算注销后,公司将继续与其开展更精准、高效的深度产业合作。综上,为化解财务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战略调整,经审慎评估,公司拟同意智慧易德启动破产清算工作。

  四、本次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破产清算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并结合智慧易德实际运作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防范经营风险,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目前,深圳浩能对智慧易德的长期股权投资510万元和应收账款2,904.45万元,均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全额计提损失及坏账准备,本次智慧易德申请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新增不利影响。本次破产清算尚需向法院提交申请,法院是否受理、最终裁决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智慧易德破产清算的实际进程和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后续进展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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