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8月26日、8月27日以及8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4.4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61.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830.18万元,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441.95万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3.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8.04万元,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0.57万元,仍为亏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1日以及2026年8月27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以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 2026年8月28日,香江控股全资子公司广州市香江云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云瀚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诚雅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雅泰公司”)签订了《算力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的临2026-034号《香江控股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算力技术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风险。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该合同在2026年度为公司产生收入及利润的影响有限。最终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情况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收入及利润为准。
同时,该合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该合同整体期限较长,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或风险,可能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
● 公司目前的市净率为3.07,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分类结果显示:2026年8月27日公司所属中上协大类“房地产”的行业市净率为0.84,公司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8月26日、8月27日以及8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不存在除前期已披露事项外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重大事项情况
1、2026年8月28日,香江控股全资子公司广州市香江云瀚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诚雅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算力技术服务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的临2026-034号《香江控股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算力技术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经问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香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香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4.4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61.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830.18万元,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441.95万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3.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8.04万元,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0.57万元,仍为亏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1日以及2026年8月27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以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8月26日、8月27日以及8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目前的市净率为3.07,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分类结果显示:2026年8月27日公司所属中上协大类“房地产”的行业市净率为0.84,公司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其他风险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2026年8月28日,香江控股全资子公司香江云瀚公司与关联方诚雅泰公司签订了《算力技术服务合同》,该合同在2026年度为公司产生收入及利润的影响有限。最终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情况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收入及利润为准。
同时,该合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该合同整体期限较长,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或风险,可能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03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8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议案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算力技术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由于本次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翟美卿女士、修山城先生、翟栋梁先生、刘根森先生、范菲女士回避表决,由独立董事陈锦棋先生、甘小月女士及庞磊先生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议案二:《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9月16日(周三)下午14:00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召开香江控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6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 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1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香江控股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何肖霞、谢亨阳
电 话:020-34821006
传 真:020-34821008
邮 编:511442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03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算力技术服务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2026年8月28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香江云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云瀚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诚雅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雅泰公司”)签订了《算力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诚雅泰公司拟委托香江云瀚公司为其部署在目标机房的IT设备提供全周期配套技术服务,香江云瀚公司统筹向诚雅泰公司提供机房资源对接协调、现场运维保障、部署实施配合、故障协同处置等一体化配套技术服务。诚雅泰公司按月向香江云瀚公司支付配套技术服务费,预计合同总金额不高于97,000万元,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
● 履行决策程序及合同生效条件: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次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翟美卿女士、修山城先生、翟栋梁先生、刘根森先生、范菲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陈锦棋先生、甘小月女士及庞磊先生参与表决,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预计合同总金额不高于97,000万元,同时本次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的临2026-035号《香江控股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诚雅泰公司进行交易金额共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事项交易发生金额),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共人民币0元,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合同履约风险:本合同整体期限较长,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或风险,可能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2026年8月28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香江云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云瀚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诚雅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雅泰公司”)签订了《算力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诚雅泰公司拟委托香江云瀚公司为其部署在目标机房的IT设备提供全周期配套技术服务,香江云瀚公司统筹向诚雅泰公司提供机房资源对接协调、现场运维保障、部署实施配合、故障协同处置等一体化配套技术服务。诚雅泰公司按月向香江云瀚公司支付配套技术服务费,预计合同总金额不高于97,000万元,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
(二) 履行决策程序
本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次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翟美卿女士、修山城先生、翟栋梁先生、刘根森先生、范菲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陈锦棋先生、甘小月女士及庞磊先生参与表决,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预计合同总金额不高于97,000万元,同时本次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的临2026-035号《香江控股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说明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诚雅泰公司进行交易金额共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事项交易发生金额),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共人民币0元,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诚雅泰公司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所间接控制的法人主体,且诚雅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因此诚雅泰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合同对方:深圳市诚雅泰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3001-02
4、成立日期:2025年04月22日
5、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6、法定代表人:翁太玮
7、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名称:《算力技术服务合同》
2、合同主体:诚雅泰公司(甲方);香江云瀚公司(乙方)
3、服务主要内容:诚雅泰公司委托香江云瀚科技公司为其部署在目标机房的IT设备提供全周期配套技术服务,香江云瀚公司统筹向诚雅泰公司提供机房资源对接协调、现场运维保障、部署实施配合、故障协同处置等一体化配套技术服务。
4、合同金额:预计总金额不高于97,000万元,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
5、容量约定:自首批配套技术服务交付验收满5个月次月起,甲方设备部署运行容量未达90%要求的,配套技术服务费按90%容量结算;甲方实际设备部署运行容量高于90%的,按实际设备部署运行容量结算配套技术服务费。
6、服务期限:对应目标机房每批次配套技术服务交付验收完成、具备设备部署条件之日起5年。
7、支付方式:诚雅泰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向香江云瀚公司支付配套技术服务费。
8、合同双方主要权利义务:按照合同约定,香江云瀚公司应完成相关算力集群配套技术服务等事项,诚雅泰公司应按时向云瀚公司支付配套技术服务费。
9、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费按欠费总额0.2‰/日支付违约金;逾期45日乙方可暂停服务;逾期90日乙方有权解约;任意一方无故单方解约,需按剩余服务费 30%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乙方运维过错需赔偿甲方直接损失,不承担预期收益等间接损失。
10、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且乙方履行完毕其上市公司内部决策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
四、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
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合同及公司执行合同的计划,在各项工作按计划执行的前提下,本合同在2026年度为公司产生收入及利润的影响有限。最终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情况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收入及利润为准。
2、对公司业务类型的影响
公司业务模式为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输出算力集群配套技术服务,按月收取服务费,公司业务不涉及相关设备的生产或制造。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本合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本合同整体期限较长,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或风险,可能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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