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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期权行权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697,2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697,2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4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股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00,500股,并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52,506,34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4,040,01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466,33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以下简称“本次期权行权”)限售股,锁定期为自行权之日起三年。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697,200股,股东数量为51人,占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704%。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9月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本在本次期权行权后因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登记合计新增17,693,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股本变化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锁定承诺如下:

  1、激励对象承诺在公司上市后行权认购的股票,自行权日起三年内不减持,前述期满后,激励对象应当承诺比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697,2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4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清单如下: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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