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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限售股股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1,428,57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1,428,571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4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6年2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00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428,571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 999, 998.20元。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0名,新增股份71,428,571股已于2026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发行完成之日起6个月,将于2026年9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6年3月4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62,793,200股变更为2,634,221,771股。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形成的限售股,认购对象均承诺认购所获的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71,428,571股。

  (二)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4日。

  (三)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3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卢春宁先生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会,委托董事、总经理邓深先生代为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柳钢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柳钢股份关于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关于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4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钢铁》的要求,现将公司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1003                                公司简称:柳钢股份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5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00号),公司于2026年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1,428,57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4.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8.2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255,047.8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744,95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6〕64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及上述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高新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北雀路第二支行(简称:柳州市北雀路第二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高新科技支行(简称:柳州市高新科技支行)辖属二级支行,柳州市高新科技支行具备对柳州市北雀路第二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的监管权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9,920,671.79元(含增值税),另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885,883.41元(含增值税),两者合计为人民币50,806,555.20元(含增值税)。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述预先投入金额尚未进行置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尚未竣工投产,项目收益暂未实现,因此未进行项目实现效益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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