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128.60万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注销股票期权21.75万份,预留授予部分注销股票期权36.25万份,前次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70.60万份。
●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00万股,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1.7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6.25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9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74元/股。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0;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0。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第二个行权期办理行权过程中,6名激励对象放弃股票期权70.60万份。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28.6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以下简称“本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8.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23年8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3年8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8月11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0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2023年8月2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5、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9月25日,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795.00万份股票期权,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79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经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离职或担任公司监事的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决定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8、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已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由于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3名因离职、1名因被选举担任公司监事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5万份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以及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9、2024年7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174.07万份,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74.07万股。
10、2024年7月22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174.07万份,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74.07万股。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1、202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2、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3.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9.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3、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4、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注销及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鉴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0;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0。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第二个行权期办理行权过程中,6名激励对象放弃股票期权70.60万份。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28.6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8.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128.60万份,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00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9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74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92,764,641股变更为1,792,184,64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0;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0。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第二个行权期办理行权过程中,6名激励对象放弃股票期权70.60万份。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28.6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8.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9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74元/股。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28.6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8.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0186 公司简称:莲花控股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4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92,764,641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24,672,650股后的股数为1,768,091,991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5,000,492.45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16%。
如自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60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5日
至2026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26年9月14日9:00-16:30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2026年9月14日16:30前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四)登记地点: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18号
六、 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本公司地址: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18号
邮编:466200
电话:0394—4298666
传真:0394—4298666
联系人:顾友群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3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8日发出,于2026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厚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关联董事曾彦硕、梅申林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关联董事曾彦硕、梅申林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8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将第3、6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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