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6-040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8月28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亲自出席董事14名,姚威、张铭文、刘俏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吴利军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6年半年报及摘要(A股)、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行2026年A股半年报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2026年H股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详见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
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行拟定的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26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详见本行网站。
四、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恢复计划》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处置计划建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机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理财产品销售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全行人员编制配置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为关联法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吴利军、崔勇、郝成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该项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本行的有关规定,并已依法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十、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2026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提请召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召开本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安排,本行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6-04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81元(含税)。
●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本行2026年上半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87.11亿元,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人民币164.89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96.48亿元。经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本行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2026年度中期现金股息,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0.81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为590.86亿股,以此计算拟派发2026年度中期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47.86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25.58%。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在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发布,以人民币或港币向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本行审议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召开前一周(包括股东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行2026年上半年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行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本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本行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2026年半年度报告释义适用于本报告摘要。
本行董事会建议派发2026年度普通股中期股息每10股0.81元(含税)。本行2026年上半年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行基本情况
2.1本行简介
2.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本期发放的优先股股息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
2.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化为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3.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部分)/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4.仅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以年化形式列示。
6.拨备覆盖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7.贷款拨备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
上述1、2、3、5数据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相关规定计算。
2.3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户、股、%
注:1.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报告期末,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行H股合计5,238,866,858股,其中,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中信金融资产、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和光大集团持有的本行H股分别为1,605,286,000股、604,397,000股、282,684,000股和172,965,000股,代理本行其余H股为2,573,534,858股。
3.据本行获知,截至报告期末,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是光大集团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均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本行不存在回购专户,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无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无表决权差异安排。
5.报告期末,本行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存在信用账户持股情况。
2.4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2.4.1光大优1(代码360013)
单位:户、股、%
注: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光大集团、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金融资产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4.2光大优2(代码360022)
单位:户、股、%
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金融资产存在关联关系,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光大集团、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控股股东为光大集团,未发生变化。
三、重要事项
3.1本行发展战略
3.1.1战略定位
本行坚定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为主责,以商业银行业务和综合金融服务为主业,坚持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依托光大集团综合金融、产融协同、跨境经营优势,以客户为中心,加快综合化、特色化、轻型化、数智化发展,推动构建“一个客户、一个光大、一体化服务”综合金融生态,持续增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围绕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努力构建和形成本行鲜明特色和竞争优势,以专业金融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
3.1.2发展思路
本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突出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社会民生三大战略任务,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打造阳光科创、阳光财富、云缴费、阳光交银、阳光投行、阳光金市六大特色业务,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强化数智化赋能能力、客户综合经营能力、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精细化管理服务能力、公司治理能力、团队专业能力六项核心能力,提升专业化、便捷化服务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不断推进高质量发展。
3.2整体经营情况
3.2.1业务规模平稳增长
本集团持续加大对金融“五篇大文章”等实体经济重点领域信贷和债券支持力度,资产负债平稳增长,存贷款结构不断优化。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72,512.3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59.15亿元,增长1.20%;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40,682.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80.65亿元,增长2.21%;存款余额41,927.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02.47亿元,增长2.20%。
3.2.2经营效益阶段性承压
2026年以来,本集团净息差企稳回升,推动利息净收入实现正增长,营业收入降幅较上年有所收窄。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630.68亿元,同比下降4.32%。其中,利息净收入468.71亿元,同比增长3.17%;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6.76亿元,同比下降7.34%。实现净利润188.38亿元,同比下降23.86%。
3.2.3资产质量不断夯实
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化解风险、加快不良处置,严控新增风险,夯实资产质量。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586.3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8.97亿元;不良贷款率1.44%,比上年末上升0.17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50.02%,比上年末下降24.1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16%,比上年末下降0.06个百分点。
3.2.4资本充足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报告期末,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净额5,026.3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8.10亿元;一级资本净额6,077.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8.51亿元;资本净额6,937.44亿元,比上年末减少62.17亿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67%,一级资本充足率11.69%,资本充足率13.35%,均符合监管要求。
3.3利润表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4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
3.4.1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仅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
3.4.2负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4.3股东权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现金流量
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608.84亿元。其中,现金流入3,376.10亿元,同比减少2,986.40亿元,下降46.94%;现金流出2,767.26亿元,同比减少1,472.39亿元,下降34.73%。
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18.35亿元。其中,现金流入6,293.56亿元,同比减少587.26亿元,下降8.53%;现金流出6,311.91亿元,同比减少1,353.52亿元,下降17.66%。
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1,329.76亿元,同比增加955.52亿元。
3.6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7业务条线经营业绩
3.7.1公司金融业务
本行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扎实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持续推动业务结构向新向优;贯彻落实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用好用足结构性再贷款与贴息优惠等政策工具,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紧扣“十五五”规划重点领域和109项重大工程项目,服务六大新兴支柱产业、六大未来产业、“六张网”基础设施建设(水网、新型电网、算力网、新一代通信网、城市地下管网、物流网)等重点领域,推进新旧动能平稳转换;立足区域特点与资源禀赋,聚焦集成电路、算力、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和自动驾驶等重点赛道,因地制宜推动特色化错位发展。围绕“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重点区域,强化“银、政、产、园、学、研、投”生态圈建设,提升“股、贷、债、托、私”综合场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阳光科创、阳光交银、阳光投行等重点业务服务质效。坚持获客与活客并重,获客端以价值户、优质市场主体覆盖率为导向,着力推动白名单获客和生态化获客,做强客群基本盘;活客端以活跃客户和五主客户(主授信、主结算、主现金管理、主代发、主生态)为导向,聚焦收付结算、对公综合融资规模(FPA)、供应链、司库和现金管理、机构资格专户、跨境服务等高频交易场景,提升综合服务广度、深度和强度。不断打造需求分群、价值分层、服务分级的差异化模式,推进战略客户体系化经营,开展图谱化获客、表格化推进、链条化管理,强化一线赋能支撑,促进公司金融业务提质增效。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47.24亿元,占全行营业收入的39.20%。报告期末,全行FPA总量5.69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72.21亿元;公司金融客户总量101.87万户,比上年末增长0.42%。
3.7.2零售金融业务
本行着力打造领先的数智化零售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经营理念,围绕客户多元需求,丰富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强化数字化工具赋能与AI应用,深化分层分群经营模式,加强协同联动与综合经营,立足线下网点、远程银行中心与手机银行,构建一体化渠道服务能力,提供一致性服务体验,有效增强客户粘性。推进负债端量价双优,坚持“源头引资、销售带动、客群经营、流量沉淀”四项引擎驱动,零售存款规模增长、结构优化、成本改善;强化资产端高质量发展,持续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和普惠金融,优化产品政策与定价机制,提升服务便利性,助力提振消费和实体经济;紧抓客户财富管理需求升级与资本市场发展机遇,持续优化财富产品体系,强化资产配置服务能力,创新个性化服务模式,深耕“阳光财富”特色品牌建设,增强财富管理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42.67亿元,占全行营业收入的38.48%。
3.7.3金融市场业务
本行金融市场业务以“稳配置、活交易、增代客、强风控”为发展主线,做优投资交易业务,全面推进专业化经营,持续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能;推进同业业务高质量发展,协同共建同业生态圈,深化同业客户综合经营,稳健运营“金融机构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持续丰富七彩阳光产品矩阵,强化多资产、多策略体系化配置能力,深化全天候投研框架,以专业投研能力和精细风控水平,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积极发挥托管平台作用,推进业务综合化经营,持续提升资产托管服务质效和运营效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2.25亿元,占全行营业收入的22.56%。
3.8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2026年是国家“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从国际看,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多变,世界经济增长动能疲弱,地缘冲突和经贸摩擦多发频发,主要经济体经济表现分化,通胀走势和货币政策调整存在不确定性。从国内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向新向优,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但仍面临供强需弱、结构分化、外部冲击等问题和挑战。此外,资本市场改革带动直接融资比重提升,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特别是人工智能和大模型的深度应用,对传统银行业科技治理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商业银行传统经营理念和模式面临较大挑战。
本行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把握新时代金融发展规律,主动应对低息差市场环境,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一是鼎力服务实体经济,精准有力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大对“两新”政策和“两重”项目实施的支持力度,支持“六张网”建设融资需求;二是坚定服务社会民生,全力支持扩大内需战略,服务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以更加市场化、可持续的方式提供低成本、广覆盖、便捷性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为城乡居民创造可持续价值回报,推进共同富裕;三是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数智化转型对经营发展的驱动作用,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区域发展布局,全力打造经营特色,更好发挥综合金融服务协同核心作用;四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健全审慎高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严守内控合规制度,完善审计监督体系,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6-04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简称光大集团)核定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信用方式。
本行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青旅控股)核定人民币5.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24个月,信用方式。
本行为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简称古北水镇)核定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由北京汤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汤河文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行为光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光大科技)核定人民币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信用方式。
本行为北京金康瑞源商贸有限公司(简称瑞源商贸)核定人民币1,4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由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事堂药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行为重庆市渝北区光大百龄帮祥昇龙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百龄帮祥昇龙山)核定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由重庆光大百龄帮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重庆百龄帮)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行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光证资管)、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永明资管)、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保德信基金)申请新增委托投资及公募基金业务1年期管理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25万元。
● 光大集团为本行控股股东,中青旅控股等八家企业为光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行与中青旅控股等八家企业的关联交易已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不需要经过本行董事会、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本行与光大集团的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批准,不需要经过本行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
● 本行过去12个月及拟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人民币38.2925亿元(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将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行过去12个月及拟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人民币38.2925亿元(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将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具体如下:
1、本行为光大集团核定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信用方式。
2、本行为中青旅控股核定人民币5.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24个月,信用方式。
3、本行为古北水镇核定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由汤河文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本行为光大科技核定人民币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信用方式。
5、本行为瑞源商贸核定人民币1,4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由嘉事堂药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本行为百龄帮祥昇龙山核定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由重庆百龄帮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本行为上海光证资管、光大永明资管、保德信基金申请新增委托投资及公募基金业务1年期管理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25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关联交易应当予以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光大集团为本行控股股东,中青旅控股等八家企业为光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企业为本行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光大集团成立于1990年11月,注册地北京市,注册资本781.35亿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截至2025年末,光大集团总资产79,414.87亿元,总负债71,827.25亿元,净资产7,587.62亿元。
中青旅控股成立于1997年11月,注册地北京市,注册资本7.24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业务及IT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等。截至2025年末,中青旅控股总资产176.56亿元,总负债91.13亿元,净资产85.43亿元。
古北水镇成立于2010年7月,注册地北京市,注册资本15.3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咨询等。截至2025年末,古北水镇总资产49.12亿元,总负债14.64亿元,净资产34.48亿元。
光大科技成立于2016年12月,注册地北京市,注册资本4亿元,主营业务为数据平台的搭建、维护、大数据技术应用开发业务。截至2025年末,光大科技总资产5.50亿元,总负债2.43亿元,净资产3.07亿元。
瑞源商贸成立于2012年1月,注册地北京市,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医疗器械销售。截至2025年末,瑞源商贸总资产2.49亿元,总负债1.66亿元,净资产0.83亿元。
百龄帮祥昇龙山成立于2020年1月,注册资本179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养老服务、餐饮管理、家政服务等。截至2025年末,百龄帮祥昇龙山总资产6,677.76万元,总负债6,474.01万元,净资产203.75万元。
上海光证资管成立于2012年2月,注册地上海市,注册资本2亿元,主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截至2025年末,上海光证资管总资产25.12亿元,总负债2.78亿元,净资产22.34亿元。
光大永明资管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地北京市,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委托资金,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截至2025年末,光大永明资管总资产13.25亿元,总负债2.42亿元,净资产10.83亿元。
保德信基金成立于2004年4月,注册地上海市,注册资本1.6亿元,主营基金募集、基金销售和资产管理业务。截至2025年末,保德信基金总资产17.60亿元,总负债2.57亿元,净资产15.03亿元。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相关条件不优于本行其他同类业务;本行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行过去12个月及拟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具体情况如下: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上述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行与中青旅控股等八家企业的关联交易已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不需要经过本行董事会、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本行与光大集团的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批准,不需要经过本行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对本行与中青旅控股、古北水镇、光大科技、瑞源商贸、百龄帮祥昇龙山、上海光证资管、光大永明资管、保德信基金关联交易有关情况的报告完成备案。
2026年8月28日,本行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为关联法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8月28日,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该议案。本行董事会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关联董事吴利军、崔勇、郝成回避表决)。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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