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2026年4月30日,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旨在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践行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义务。现将2026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有关行动方案的具体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 深耕主营业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以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的建筑材料制造商,主要生产并销售各强度等级的普通商品混凝土、高强度商品混凝土以及特种商品混凝土,产品广泛应用于道路、桥梁、隧道、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目前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重庆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
2026年上半年,公司所在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仍处于低位运行阶段,重庆市场商品混凝土需求低迷、价格竞争激烈。公司主营业务重点工作进展如下:
(一) 深耕本土市场,筑牢发展基本盘
为做优、做强主业,2026年上半年,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坚持以利润为先,结合项目现金结算比例、付款周期等综合条件谨慎判断订单质量,避免无序竞争;此外,在服务好已有项目的同时,加强销售回款、改善资产结构,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保障公司良好的现金流动性、降低财务费用,不断提升企业经营质量。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商品混凝土销量141.65万立方米,同比下滑17.94%,实现营业收入4.28亿元,同比下滑20.8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32.25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二) 拓展市外海外,打开主业新空间
2026年上半年,公司对全国机场、高速、高铁、水利、电站等大型基建项目的建设情况持续跟进了解,对建设流动站或新生产基地开展可行性分析;同时,公司在中东市场等具有可行性的目标区域开展实地考察工作,对当地市场情况、具体经营方案等开展可行性分析,确保海外项目高质量落地。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尚无市外、海外市场的项目落地。
二、 布局新赛道,培育第二增长曲线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公司紧密围绕国家发展政策、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发展潜力等,结合自身能力边界,确定了“未来产业、模式跑通、技术领先、团队稳定、盈利可观(前景明确)”的转型升级五大核心标准,布局新赛道、培育第二增长曲线,构建“双主业”协同发展的经营模式。
2026年上半年,公司围绕转型升级的五大核心标准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关注新质生产力、新兴行业的相关标的,并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具体标的开展了产业信息搜集、可行性研判、内部研讨和实地调研等工作。鉴于企业转型升级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公司一直以来都秉持着审慎原则遴选投资标的,全力推进优质项目落地,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转型升级方向,亦未明确转型发展方向和相关标的,后续将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强化研发创新,构筑核心竞争力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更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构筑行业竞争护城河的关键支撑。2026年初,公司研发工作确定了“紧密贴合市场需求、精准瞄准行业前沿”的工作导向,并通过“聚焦新材料研发与技术成果转化”两大核心途径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完成科研项目立项工作11项,涉及超高性能混凝土(UHPC)、透光清水混凝土、流态固化土、重质混凝土、生态混凝土等新型建筑材料和应用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部门已完成超高性能混凝土项目的第一阶段研制工作,完成配合比设计及性能验证,所得指标达到UC100要求,后续将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多场景配合比优化工作;透光清水混凝土项目完成C40清水混凝土配制工作,已完成的构件表观性能达到清水混凝土标准,后续将进一步开展透光材料的选取与试验工作;流态固化土项目已完成技术和生产论证,并进入到试生产及工程推广阶段,同时,参与完成DBJ50/T-549-2026《流态固化土填筑应用技术标准》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完成了超细粉和高性能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论证工作并已开展工程应用。此外,公司在研发工作中积极开展新工艺研究,相继开展了低碳剂、纳米微晶溶液、机制砂调节剂等试验工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积累多项技术储备。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获授权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53项,并参与编制地方和行业标准4项,较好地推动了公司技术创新和市场应用,公司品牌影响力与行业话语权进一步得到了提升,夯实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 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按照最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并宣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组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层的内部培训,并邀请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参训人员解读最新法律法规、分享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合规意识、提高企业规范运作水平、了解监管趋势。此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和线上的方式积极参加由监管部门组织的年度报告、财务造假、董高薪酬制度等方面的专项培训,并与监管部门保持沟通顺畅,积极落实董高薪酬新规。
五、 落实投资者回报,让价值投资促多赢
受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不及预期的影响,公司虽然通过积极拓展市场、规模化采购、降本增效、供应链金融、加强销售回款等方式提升企业经营质量,但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结合行业发展趋势、2026年度资金规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实施了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 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企业透明度
2026年上半年,公司披露了30份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业绩预告、诉讼情况、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临时公告,以及产量快报等自愿性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6年5月,公司在披露定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后,适时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平台开展了2025年度报告暨现金分红暨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开展线上交流活动,向全体投资者说明行业发展情况、企业经营业绩和现金分红方案,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及所在行业的了解。
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的投资者电话互动中耐心接听并讲解投资者问题,以合规的方式向投资者反馈公司真实经营情况,同时充分提示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此外,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的问题回复率为100%,及时解答了投资者疑问。
七、 其他说明
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系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发展实际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实质承诺。
2026年下半年,该方案的推进实施可能受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状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管理层将携全体员工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落地,力争实现本行动方案目标,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24日(星期四)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17日(星期四)至09月2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security@cqsifa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6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9月24日(星期四)14:00-15:00举行2026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24日(星期四)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德志、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海明、财务负责人龚倩莹、独立董事龚暄杰将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参会人员将会进行临时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9月24日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17日(星期四)至09月2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y@cqsifa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3-66241528
联系邮箱:security@cqsifa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8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6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四) 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情况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9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3月4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其他-具体说明”为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银行利息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实施管理、报告和披露,以及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管理措施,后续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制度进行了完善,为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年3月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37.63万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的“报告期末余额”包括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三、 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123.72万元,占募集资金金额初始净额41.39%;2026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474.0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募投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说明
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国家于2020年8月出台房地产行业“三道红线”标准,并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据国家统计局和重庆统计局统计,2023年至2026年1-6月,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情况如下:
商品混凝土行业受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大,公司商品混凝土的主要销售市场在重庆市,根据重庆市混凝土协会统计,2023年至2026年1-6月,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量及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基于上述行业发展情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目前,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处于发展初期,尚无行业相关数据。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的下游主要应用市场为房地产行业,因此,受重庆市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市场需求下滑导致竞争激烈,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因此,公司采用分期建设的方式投入募集资金,具备了一定的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目前处于市场拓展阶段。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延期至2028年3月。
截至2026年6月30日,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已累积投入9,776.90万元,其中,2026年1-6月投入474.06万元。2026年上半年,装配式预制构件生产量为1.27万立方米,同比增长4.51%。
(2)干拌砂浆项目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调整,预拌砂浆行业发展规模未达预期。根据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协会统计,砂浆产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受下游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上半年,干拌砂浆市场规模不足50万吨、湿拌砂浆市场规模不足10万立方米,砂浆市场规模发展不及预期。
为了低成本且快速的切入砂浆细分行业,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及购买资产的议案》,以自有资金购买重庆砼心建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条砂浆生产线,年设计产能为120万立方米,公司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
综上所述,重庆市砂浆市场受房地产行业影响,市场规模不及预期且逐渐萎缩,未来发展空间有限且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公司已通过购买砂浆生产线的方式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为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干拌砂浆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投入。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干拌砂浆项目延期至2028年3月。
(3)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
1)市场地位变化情况
随着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车辆租赁公司的企业质量的优化、运营规模的增长,管理水平也逐步提高,车辆运输外包服务在车辆维修、计提折旧、人员管理、车辆调度、车型结构、车型数量等方面更具优势。根据公司对车辆运输服务外包和自有车辆运输成本的统计,运输服务外包成本低于自有车辆运输成本;并且,随着新能源车辆的不断发展,如果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由燃油车转换为新能源车,运输服务外包方式将为公司节约转换成本,并保证灵活性。
截至目前,公司部分日常运输任务由新能源车辆完成,并且能够满足日常运输任务。
2)“双碳”实施情况
2021年3月5日,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出“碳达峰”。
2023年2月20日,重庆市政府发布《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核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配额,并书面通知重点排放单位。目前,公司尚未纳入重点排放单位。
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该方案旨在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2025年8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旨在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促进绿色低碳转型,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实现主要排放行业的覆盖,到2030年建立健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根据测算,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将使公司新增475台各类车辆,预计每年将新增柴油消耗1,521.63万升,新增“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万吨,增加能耗约1.86万吨标煤,单位能耗为0.75吨标煤/万元,预计未来将会给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综上所述,公司采用运输服务外包的方式保障日常运输任务,不仅使得运输成本更低、管理更高效,并且结合国家未来“碳排放”发展趋势,公司在未来经营中能够灵活转换使用新能源车执行运输任务。为合理审慎使用募资资金,使募集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涉及资金投入。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延期至2028年3月。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7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6年7月14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6年8月25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2026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相应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按规定足额归还至原募集资金账户。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代码:605122 公司简称: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1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解释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0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内容,自2026年6月4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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